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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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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115年移民特考】考試時間/科目、缺額、錄取率、薪水一覽

活動時間:2026/02/27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移民署特考三等   移民署特考四等   移民署特考二等   移民行政   英文   日文   越南文   法文   德文   韓文   葡萄牙文   西班牙文   移民特考錄取率   移民特考招考資訊  

活動摘要:

移民特考堪稱是外語高手必考的公職考試,三等考上薪水5萬起跳,且工作性質多元國際化、錄取率高,完整考試資訊內文皆有詳細介紹,選擇大台南唯一現場開課補習班,助你快速考取的最佳推手

報考資訊

移民署特考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凡年滿18歲,並符合各該等級、考試規定之應格資格者,即得報考。英語能力為移民行政人員執行職務之基本工作語言,為配合用人機關業務需要,並從考選端鼓勵及要求應考人強化英語實力,故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二等及三等考試之應考資格,並按等別規範應考人應具備之英語能力檢定等級。其英語能力檢定自112年考試開始適用。

移民署特考報考資格
移民二等 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五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 B1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移民三等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於報名期間前五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 A2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移民四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移民署特考英語檢定
英語檢定測驗 全民英檢 (GEPT)。
多益 (TOEIC)。
托福 (TOEFL)。
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Business)。
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General)。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BESTEP)。
移民署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身高 考選部公告(115年實施),刪除報考的身高限制
BMI指標 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視力 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辨色力 色盲或紅、綠色弱。
聽力 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血壓 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其他 1.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2.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3.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4.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5.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6.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移民署特考報名日程

115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簡章
報名日期 115.03.10(二) - 03.19(四)
筆試日期 115.06.13(六) - 06.14(日)
體測日期 115.10.13(二)
口試日期 115.11.08(日)
放榜日期 第一試筆試-預定115年8月14日(五)榜示
第二試體測-預定115年10月20日(二)榜示
第三試口試-預定115年11月 11日(三)榜示
簡章下載 115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14年移民署特考錄取情報
等別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二等 三試 8 8 6 50 5 62.50%
二試 8 85 - 8 100.00%
一試 20 15 37.50 9 60.00%
三等
(英文)
二試 78 75 60 51.40 62 82.67%
一試 166 130 50.00 83 63.85%
三等
(德文)
二試     未開缺      
一試          
三等
(日文)
二試 4 3 3 58.00 3 100.00%
一試 9 7 50.00 6 85.71%
三等
(西班牙文)
二試 2 2 1 66.24 1 50.00%
一試 4 2 50.00 2 100.00%
三等
(韓文)
二試 2 2 1 50.00 0 0.00%
一試 4 3 62.84 3 100.00%
三等
(越南文)
二試 18 18 16 50.00 15 83.33%
一試 24 23 50.00 19 82.61%
三等
(泰文)
二試 3 3 6 50.00 3 100.00%
一試 9 9 50.00 3 33.33%
三等
(印尼文)
二試 18 18 13 57.28 13 72.22%
一試 35 33 50.00 18 54.55%
四等 二試 58 54 38 52.17 36 66.67%
一試 322 224 52.16 77 34.38
移民署歷年缺額速覽
等別 類科(組)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二等 移民行政 2 2 4 4 5 5 8 8
三等 移民行政(英文) 15 15 17 17 38 43 60 62
移民行政(日文) 1 1 - - - - 3 3
移民行政(韓文) - - 1 - 4 4 2 1
移民行政(越南文) 5 5 11 10 16 16 16 15
移民行政(泰文) 6 6 6 2 5 5 6 3
移民行政(印尼文) 8 8 11 11 17 12 13 13
移民行政(西班牙文) - - - - 2 2 1 1
移民行政(法文) 1 1 - - - - - -
移民行政(葡萄牙文) - - - - - - - -
移民行政(德文) - - - - 1 0 1 0
移民行政(俄文) 1 1 - - - - - -
四等 移民行政 8 8 10 16 24 18 38 36

考試科目

想考移民的同學 請注意
📣考選部公告(115年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1、刪除報考的身高限制
✅2、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放寬至5年(原規定3年)。
✅3、二等考科修正、三等&四等各減列1考科。
✅4、增設「三等移民資訊組」
✅5、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BESTEP)為英檢採認種類(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

 

職等 三等移民行政(一般組) 四等移民行政
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
◎4.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5.移民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韓文、俄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兼試 移民專業英文)(選試科目)
◎3.行政法概要
※4.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5.移民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計分方式 共同科目:20%
專業科目:80%
六科平均計分

科目/類科 三等移民行政(資訊組)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資料庫應用
4.資訊管理與應用
5.資通訊及網路安全
◎6.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移民署特考體能/口試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三等、四等)

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有志從事移民行政工作之應考人,應及早確認體能負荷程度,並提早鍛鍊基礎體能,方有利於通過體能測驗。

移民署特考三等考試日程表
日期 節次 時間 考試科目
依考選部公告為主 第1節 預備08:40
考試09:00~11:00
國文
第2節 預備12:50
考試13:00~15:00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第3節 預備15:40
考試15:50~16:50
法學知識與英文
依考選部公告為主 第4節 預備08:50
考試09:00~11:00
外國文
第5節 預備12:50
考試13:00~15:00
行政法
第6節 預備15:40
考試15:50~17:50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依考選部公告為主 第7節 預備08:50
考試09:00~11:00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
 
移民署特考四等考試日程表
日期 節次 時間 考試科目
依考選部公告為主 第1節 預備08:40
考試09:00~11:00
國文
第2節 預備12:50
考試13:00~14:30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第3節 預備15:10
考試15:20~16:20
法學知識與英文
依考選部公告為主 第4節 預備08:50
考試09:00~10:30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概要
第5節 預備12:50
考試13:00~14:30
行政法概要
第6節 預備15:10
考試15:20~16:20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工作內容介紹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及性質
全國25服務站 移民署各服務站之主要工作,係負責所轄外國、大陸、港澳及無戶籍國民在臺居停留業務,及新住民之移民輔導工作。
國境事務大隊組 1.負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之入出國證照查驗、資料登錄及核蓋查驗章戳。
2.執行其他入出國證照案件之服務與處理事項。
專勤事務大隊及下轄各縣市
專勤隊
掌理面談業務、外來人口訪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規之查處及臨時收容遣返事宜。
全國6收容所及各縣市專勤隊附設臨時收容所 負責非法偷渡、逾期停居留與人口走私販運…等非法移民,強制出國前之收容、戒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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