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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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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準備調查局調工組│社會學、政治學、刑法、刑事訴訟法讀書方法、準備技巧!志光名師親自傳授各科準備要領

活動時間:2023/02/01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調查局三等  

活動摘要:

想準備調查局特考【調查工作組】卻不知道該怎麼讀?由志光名師親自傳授社會學、政治學、刑法、刑訴的讀書方法、計劃,以及取分關鍵,幫助你快速上手公職考試!

社會學要領


社會學準備要領

社會學在國家考試當中,往往是以「申論題型」出題。其學習技巧得分述如下:

注意時事與社會變遷(近期出題重點)

社會學近年來的出題,具有一種非常強烈的「與社會時事」(如一例一休、全球化與反全球化)以及「科技變遷」(如網際網路的興起)結合的趨勢。這說明同學們除了需理解社會學「基本理論」之外,亦須將該些理論搭配台灣甚至是世界時事一同理解,始有可能獲取高分。

三大家與社會學基礎理論

社會學基礎理論,如社會學三大家、衝突論、互動論、功能論等觀點,是社會學學習的基礎。搭配社會學常見的議題,如階級劃分、性別形成、文化、社會會等議題,皆為同學們需潛心學習的基礎。事實上,社會學出題的範圍較為集中~(社會學老師出題的目的並非在於希望考倒學生,而是希望看到學生是否可以運用所學,培養出社會學之眼,靈活的分析社會現象)。這使得三大家以及社會學基礎理論,就像是社會學學習的「基本功」一樣,只要「馬步紮穩」,未來學習所有「招式」也將迎刃而解。

熟練考古題與建立「考點」思維

準備社會學申論題時,考古題的準備「勢不可少」。由於社會學考試範圍較為集中前已述及。因此「整理考古題」,並以解釋名詞(或是議題)作為「考點分析」的基礎,將可以快速的幫助同學們建立起社會學學科的「架構地圖」,並針對具體考點發展出自己的獨特答案。

考場上的「答題策略」決定你讀書的重點

幾乎所有的申論題考試皆有時間限制,而這相對的也代表考生們必須在有限的時間之內完成申論答題。因此,考生們在作答時必須考慮到以下四個問題:

作答行數的分配問題:

申論題的寫作時間有限,而每一個人寫作的速度也都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正式的考試當中,留意自己的寫作行數,有時候會比時時刻刻注意時間更能夠控制自己的答題節奏。平均來說,在一場以兩個小時為單位的申論題考試當中,建議的寫作量每一題約為28~35行,每一行約為18~28個字。而對於比較不擅長回答的題目,答題亦不可少於15行;相對的,面對自己較為擅長的題目,答題則建議最好不要超過40行。

事實上,當你已經寫到第30行的時候,就應該要開始思考接下來要如何收尾的問題,以免壓縮到其他題目的答題時間。

因此,在「答題篇幅」有限的前提之下,理解自己寫作時「需要那些素材」,自然也會影響我們在讀書時「需要記得甚麼東西」(寫不下去的東西或是素材已經充足,即不需要再多花時間記多種版本)。

作答的結構應如何分配

一個好的「答題結構」,應該要包含「名詞解釋」、「觀念連結與運用」、「舉例」、「延伸論述」等四個部份。其中,「舉例」及「延伸論述」往往會被考生們所忽略;至於「名詞解釋」部分,倘若題目未特意要求,也常常會被略而不提,而這些都是同學們須特別注意的事項。在比重的分配上,以一題作答約30行為例,建議的結構為;作答的前3~5行先進行名詞解釋;5~20行進行觀念連結與運用;20~27行做為舉例之用;27行以後則以延伸論述為主。

政治學要領


一、政治學申論題型分析

(一)考場上的「答題策略」決定你讀書的重點:

幾乎所有的申論題考試皆有時間限制,而這相對的也代表考生們必須在有限的時間之內完成申論答題。因此,考生們在作答時必須考慮到以下四個問題:

1.作答行數的分配問題:

申論題的寫作時間有限,而每一個人寫作的速度也都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正式的考試當中,留意自己的寫作行數,有時候會比時時刻刻注意時間更能夠控制自己的答題節奏。平均來說,在一場以兩個小時為單位的申論題考試當中,建議的寫作量每一題約為28~35行,每一行約為18~28個字。而對於比較不擅長回答的題目,答題亦不可少於15行;相對的,面對自己較為擅長的題目,答題則建議最好不要超過40行。

事實上,當你已經寫到第30行的時候,就應該要開始思考接下來要如何收尾的問題,以免壓縮到其他題目的答題時間。

因此,在「答題篇幅」有限的前提之下,理解自己寫作時「需要那些素材」,自然也會影響我們在讀書時「需要記得甚麼東西」(寫不下去的東西或是素材已經充足,即不需要再多花時間記多種版本)。

2.作答的結構應如何分配:

一個好的「答題結構」,應該要包含「名詞解釋」、「觀念連結與運用」、「舉例」、「延伸論述」等四個部份。其中,「舉例」及「延伸論述」往往會被考生們所忽略;至於「名詞解釋」部分,倘若題目未特意要求,也常常會被略而不提,而這些都是同學們須特別注意的事項。在比重的分配上,以一題作答約30行為例,建議的結構為;作答的前3~5行先進行名詞解釋;5~20行進行觀念連結與運用;20~27行做為舉例之用;27行以後則以延伸論述為主。

3.何謂基本題?何謂進階題?

在四題的申論題當中,往往會有2~3題被設定成為「基本題」,該類型的題目往往重複率較高(如利益團體、選舉理論、政治體制、三權關係、自由民主等概念題組),且在給分上也會較為寬鬆。反之,「進階題」則為一些較少重複出現、可能與時事相結合、須綜合應用的題型。遇到「進階題」時,倘若是自己未曾看過或是不熟悉的概念,切記不可放棄,盡量以自己所學回應,如此即可獲得不錯的分數。

(二)善用「答題策略」,只記重點也可以拿到「基本分」?

政治學相關的概念既多且廣,內容瑣碎且大多需要記憶。乍看之下要背的東西還真不少。但其實只要掌握住答題策略,我們可以輕鬆的發現,很多看似重要的資訊,在真正考試時,往往會面臨「根本考不出來」的窘境。而有些資訊,在考試的時候寫出來固然有助於加分,但礙於審考官的評分標準,在加分的幅度上仍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因此,倘若準備時間真的不足,一些如地名、人名、國名、歷史事件、概念發展流程等較為細瑣的概念建議可以用一些「替代性」的概念取代,而不用一一牢記。唯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做法僅可以使考生拿到「基本分」,為考前複習時間有限下的變通做法,倘若希望每一題皆拿高分,同學們仍需要求自己進行更大範圍的背誦才行。

(三)教授是怎麼出題的呢?

教授的命題方式,可以區分成為:「教科書型命題」、 「教授研究領域型命題」以及「時事型命題」三種類型。其中最少出現的類型為「時事型命題」,最常出現的則為「教科書型命題」。善用各種不同類型命題的特點,可以協助同學們更有效率的蒐集應考資訊。

(四)勤「看」考古題

考前最後衝刺,考古題的練習勢不可少。然而究竟應該要怎麼樣準備考古題,才能夠幫助各位同學們更有效率的複習呢?同學們可以嘗試採用默想的方式,僅須思考看到這一題,你是否有想出哪幾個重點可以給予回應,應該要怎麼佈局,並使整個過程控制在五分鐘之內即可。多「想」少「做」,不久之後你就會發現,準備考古題真的可以變成一份輕鬆又有效率的工作。

刑法要領


【刑法內容】
刑法的內容大致上可分為「犯罪論」與「刑罰論」。犯罪論是有關犯罪成立的要件,刑罰論則是犯罪成立後的法律效果,例如刑罰的種類及其加減、緩刑、假釋、累犯、沒收等。而「刑法總則」主要的內容是規範所有犯罪成立的共同要件(包括刑罰論),「刑法分則」則是規範個別犯罪的要件。學習刑法的關鍵在於總則,如果總則沒唸好,分則也就不必唸了;總則唸得好,分則才有依靠!


【刑法三階論】
只要上過幾堂刑法課的同學,應該都知道(起碼也聽過)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罪責)」。這個學者通說所採的犯罪三階理論,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由於犯罪成立的審查已經擺明了必須經過三個階段的檢驗,所以初學刑法的同學,多數會因為「犯罪審查,層次分明」的特徵而誤以為刑法是容易上手的科目。殊不知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就好像一個櫃子中有三個抽屜,而每個抽屜所擺放的物品,均各有不同的性質,例如上層抽屜是放置金屬纖維的布料,中層抽屜是放置聚酯纖維的布料,下層抽屜則是放置醋酸纖維的布料。在擺放布料時,不能只是隨便的將布料放進去就算了,而是要放對抽屜。學習刑法總則最困難之處,其中之一就如同擺放布料一樣,必須正確學會判斷布料的種類及其材質,才知道該放進哪一個抽屜。一個不成立犯罪的具體事實,究竟是因為阻卻構成要件該當、阻卻違法或阻卻責任?
 

【刑法需要思考】
相較於民法或行政法,刑法(尤其是總則)的條文及其文字雖然少,但法律要件或法律概念卻更抽象。因為更抽象,所以學習刑法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思考,不懂的法律觀念,要二思、三思,十思都不為過。想不通,沒關係,休息片刻後再想;要不斷的思考,直到想通、弄懂為止。通了,便如獲至寶,天降甘霖。鍛鍊思考,是學習刑法的樂趣,但過程非常辛苦(有人會覺得痛不欲生)。


【學習刑法~老師、同伴篇】
學習刑法別孤獨,最好有伴(例如補習班參加國考的同學)。每遇有不懂、不通的問題時,彼此討論、切磋琢磨。聽聽伙伴的意見,了解伙伴如何思考,為何如此思考,同時發現自己思考的盲點,經常教學相長,對於增強刑法功力有很大的助益。當然,大伙兒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記得要請教老師,否則會悶出病來!
學習刑法,必然會接觸到實務見解。部分初學者因為老師再三叮嚀、交待實務見解的重要性,所以不但拼命背誦實務見解的內容,甚至連每個判例(決)字號也一併狂記。有人死背字號背到不知哭了多少次,到頭來,還是背不熟,要不然就是甲判決字號記成乙判決字號。如此學刑法,根本是走火入魔,自掘墳墓。因為除非是具有代表性的判例(決),否則死背字號毫無意義。國考時,閱卷老師所重視的,是判例(決)的「內容」,而非「字號」,也就是要正確寫出實務見解的內容,而非○○年台上字第○○○○號判例(決)。其次,實務見解也只需要牢記判例(決)的重點內容即可,不需要一字不漏的背誦。無論是記憶法律概念或實務見解,請不要像在背唐詩一樣,一字不漏。

初學刑法的同學,經常會遇到老師在上課時講解學說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對於某個法律問題,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甲說、乙說、丙說、…,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每提出一個法律問題,就蹦出學說爭議,不耐煩的同學,有時幾近抓狂。心中不禁要問:學刑法,非得要了解一大堆抽象複雜又難懂的學說爭議嗎?其實,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只要先掌握且理解通說(或多數說),先將通說的觀念正確、徹底的弄明白,除非其他說(或少數說)的見解也具有相當的說服力,否則,懂也好,不懂也罷,沒差。了解通說後,再比較實務上對該爭議問題的立場為何即可(有的爭議問題實務上並沒有見解)。國家考試中,對於大多數需要處理爭議問題的題目,以通說及實務見解作答(前提是觀念正確),便足以拿高分。常見到有人好大喜功,作答時每一說都寫,但每一說的觀念都不正確,分數淒慘無比。切記: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重質不重量。

刑訴要領


所謂刑事訴訟制度,乃國家基於公權力,針對特定被告(人)之特定犯罪事實(事),適用抽象之刑事法規,以形成並確定其具體刑罰權之程序法制。在國家考試中,本科目是令多數考生望而生畏的;因為刑事訴訟法之功能,在於追訴犯罪人(被告),但是絕大多數考生幾乎沒有當過被告;亦即,考生們皆未嘗試過遭受追訴之「實務經驗」;所以,本科比起英、數、理、化等等學科,更具挑戰性及恐懼性。

其實,刑事訴訟法只是一個追訴犯罪的法律制度;是故,在準備本科上,不能單純僅用逐條背誦的方式為之(當然,本科仍有需要死記硬背的冷門特區,這是所有法律科目皆屬存在的悲劇),以筆者的讀書經驗,以參加國家考試的角度而言,應考者應該具備如下本職學能:

一、刑事訴訟法法制體系:

刑事訴訟法於理論上,可分為總論及各論兩大部分;前者編排於刑事訴訟法第1條至第227條中,而後者則編排於刑事訴訟法第228至第512條中。

二、司法改革工作之核心:

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為獲得或保全證據、或確保被告之到場,須有各種強制力之行使,對於含有強制力行使之要素的處分,一般稱為「強制處分」。另外,刑事訴訟,就被告之犯罪事實,應以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是故,科刑判決所認定之事實,與所採之證據,不相適合,即屬證據上理由矛盾,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換言之,所謂「調查證據」,乃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證明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必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之資料;否則,僅能視被告為無罪。

就是因為上述之原因,使得刑事訴訟法成為一門「矛盾的學科」;蓋因司法機關若以「追訴犯罪」為惟一目標,則被告之人權保障將屬空談;反之,若一味注重被告之「人權保障」,則追訴犯罪之公平正義亦將淪為空轉。這即是民國86年以降刑事訴訟制度發動司法改革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保障人權之平衡」的法理追求;尤其重要者,即為「強制處分」及「調查證據」之法制建立。

三、刑事訴訟法之時事考題:

「時事新聞造就時事題」,這一向是法律學科考試的最愛;試問,一個學習法律之學子,如果完全不了解生活周遭發生之相關法律問題,如何能運用法律、研究法律?是故,本書作者建議考生們,務必留意最新實務意見及相關時事新聞,方能對付隨時應運而生之新聞型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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