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全國全真模擬考勘誤表公告
活動時間:2021/04/09 00:00 至 2021/05/31 20:00止
標籤: 一般警察四等
活動摘要:
行政警察、消防警察
共同科目勘誤
一般警察全國模擬考
類科:四等行政、四等消防
科目
【英文】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題目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出題班回覆 | 答案 更正 |
26- 30 |
─ | 英文解答 26-30只有4個答案 |
30題答案為C |
是 |
【法學知識】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題目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老師回覆 | 答案 更正 |
3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自由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自由權 (B)性行為之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C)婚姻與家庭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D)民法親屬編異性婚姻之規定,僅是限制行使婚姻自由的基本權主體,並未侵害相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 答案:(D) |
原為108港務升等考題,當時答案為(D)因為舊釋字748選(D)為正確,但出題時空背景不一樣,現今有新釋字791的見解,所以答案應該(B)跟(D)都可以再麻煩確認,謝謝。 | 依釋字第791號解釋理由書之內容「婚姻制度具有維護人倫秩序、性別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且因婚姻而生之永久結合關係,亦具有使配偶雙方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互相扶持依存之功能。故國家為維護婚姻,非不得制定相關規範,以約束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之履行。」可知,性行為之自由仍受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大法官僅係在791號解釋提升其審查標準,認為通姦罪之手段無法達成婚姻家庭制度之保障目的而違憲,並非認為「性行為之自由,完全不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故(D)選項仍為最佳選項。 | 否 | |
34 | 菸害防制法「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之規定,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屬於何種憲法保障自由權利之限制? (A)表意自由 (B)財產權 (C)工作權 (D)資訊隱私權 答案:(A) |
釋字577寫道,菸品所含的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上是限制菸品業者「不為表述之自由」以及「財產權」。但法學知識第34題的答案卻是(A)選項,考生認為(B)選項應該也有選擇的空間。 | 題目是「自由權利」,依憲法第15條之規定,財產權非屬「自由權」故不可以選,依憲法第11條之規定,言論自由才是屬於「自由權」。 | 否 | |
47 | 關於集會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人民以集體行動方式表達意見,不論是和平或是暴力,皆受集會自由保障 (B)集會自由係為實現主權在民之理念 (C)室外舉行緊急性集會,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已經無需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D)室外舉行集會遊行,採行事前許可或報備程序,立法者有形成自由 答案:(A) |
問何者為錯誤?答案給(A)沒問題 但(C)選項寫“已無需申請” 但“是需要”申請的,所以這個選項也是屬於錯誤,也可以選,再麻煩確認。謝謝 | 依司法院釋字第719號解釋,緊急性集會採「事前許可」違憲,故毋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C)選項並無錯誤。 | 否 |
警察法規/刑法勘誤
【刑法】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老師回覆 | 答 案更正 | |
11 | 刑法修正後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如何適用法律,從「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雖然說優先適用「行為時法」,惟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實是優先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B)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 (C)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包括實體法及程序法在內 (D)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適用舊法 答案:(B) |
(B)選項的裁判時是適用非拘束人生自由之保安處分,性侵害強制治療是屬於拘束人生自由的保安處分,請問答案是否有誤? | 此題答案更正為(A) | 是 原答案為(B), 更正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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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給(B)應該正確是(A) | 理由強制治療是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是適用行為時之法怎麼是用裁判時? | ||||
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為何不適用行為時之法律,答案給B為何不是A | |||||
答案疑義 | (1)性侵害強制治療處分應是屬於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應是適用行為時法 (2)11題的(B) 強制治療不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嗎? (3)(A)選項,刑法的確是適用最有利行為人的法律沒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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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網紅汪邀為變性人,某日在網路上張貼其於公立醫院看診單,貼上一張子宮內有胎兒的超音波圖片,製作成一張看起來是在某公立醫院做產檢的病歷表,在網路上呈現,宣稱自己經人體試驗而懷孕了。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立醫院的病例為公文書。 (B)公立醫院的病歷為私文書。 (C)汪邀成立變造公文書罪 (D)汪邀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答案:(A) |
答案給(A)正確是(B) | 理由醫生非屬公務員,病例按性質應屬私文書吧 | 這題答案給錯,麻煩修正為(B) | 是 原答案為(A) 修正為(B) |
公立醫院的病例為公文書,為何不是公文書,答案給(A)為何不是(B) | |||||
答案疑義 | (1)病歷單紀錄病情處置情形和醫護人員執行醫療行為,病歷的製作不是屬私法行為嗎,為什麼是公文書而不是私文書 (2)詢問過班內刑法老師,答案應為(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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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關釋字第775號刑法累犯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累犯之規定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B)累犯者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理由,故規定不違憲。 (C)累犯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 (D)刑法第48條前段之規定,合憲。 答案:(C) |
選項有誤,答案應是(D),是強盜既遂跟強制性侵未遂 數罪併罰 | 這應該是21題喔,好像標錯 | 否 | |
21 | 甲基於強盜之意,對乙強盜順利取得財物後,另生對乙強制性交之犯意,欲對乙為強制性交,所幸路人經過使甲放棄後,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成立強盜強制性交既遂罪 (B)甲應成立強盜既遂與強制性交未遂罪,強制性交部分有中止未遂適用。 (C)甲應成立強盜殺人未遂罪的結合犯 (D)甲應成立強盜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答案:(D) |
沒答案吧 | 強盜後強制性交怎麼哪來殺人 | 這題選項有誤,請送分 | 是 原答案為(D), 改為送分 |
提供的選項中沒有正確的 解析答案為(D) 依據題目敘述,答案不可能是(C)(D),題目沒有敘述到甲有殺人的行為 故答案不可能為(D) (A)(B)也都有不妥的地方 (A)如題,甲並沒有強制性交既遂 (B)應該說障礙未遂而非中止未遂 |
這題選項有誤,請送分 | ||||
正解(D)選項本身是否也是錯誤的? | 題幹沒有描述到他有殺人的意思 答案也有點怪怪的 | 這題選項有誤,請送分 | |||
22 | 農夫甲見10歲之乙偷摘其種植水果,即拿隨身攜帶之獵槍對乙攻擊,乙小腿中彈後,隨即從樹上摔下,並摔斷腿,但甲因而保全自己種植的水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偷摘水果侵害甚微,並非現在不法侵害。 (B)無責任能力之人行為並非現在不法侵害。 (C)甲對乙開槍之行為,並非適當的防衛行為。 (D)本題中甲無法主張正當防衛之理由在於權利濫用。 答案:(D) |
答案有問題 | (A)屬現在不法侵害、 (B)無責任能力人之侵害還是現在不法侵害、 (C)只要能有效排除不法侵害就符合適當性 (D)僅保全財產法益,侵害他人身體法益,這部分有權利濫用(且本題為無責任能力人。) |
否 | |
23 | 承上題,倘若甲所種植的水果是曾經獲得天皇賞之專業外銷日本之高級水果,售價每顆新台幣10,000元之水蜜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縱使是高級水果,但本質上仍是水果,就跟乞丐中的霸主還是乞丐一樣,偷摘仍非屬現在不法侵害。 (B)無責任能力之人行為並非現在不法侵害。 (C)甲對乙開槍之行為,並非適當的防衛行為。 (D)本題中甲無法主張正當防衛之理由在於權利濫用。 答案:(D) |
答案有問題 | |||
25 | 甲為貨車司機,於108年01月01日開公司貨車送貨期間,撞傷乙,檢察官於108年08月01日起訴甲,依實務見解,法院應如何判決? (A)以修正前刑法第284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決 (B)以修正後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判決。 (C)修法前後刑度相同,法律授權法官得自行擇一判決。 (D)以修正前刑法第284第1項過失傷害罪判決。 答案:(A) |
答案有問題 | 這題(A)沒有錯喔,附上實務見解: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審交易字第155號 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被告為本案犯行後,刑法第284條業於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同年月31日施行。而修正前該條第2項後段(業務過失重傷害)之法定刑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銀元)2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刪除該條第2項規定,而不再區分是否為業務上過失重傷害,且該條第1項後段法定刑修正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而有新舊法比較之必要。且經比較後,修正後較修正前之法定刑為重,並無較有利於被告之情,揆諸前開說明,本案仍應適用被告「行為時」即「修正前」之刑法第284條第2項後段規定論處,先予敘明。 |
否 |
【警察法規】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老師回覆 | 答案更正 | |
9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對於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酒測、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之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6萬元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予以違規記點。交通警察委由民間業者移置保管酒駕車輛,其可否向汽車駕駛人收取相關保管費用? (A)可以,因為其為代履行 (B)可以,因為其為即時強制 (C)不可以,因為其為即時強制 (D)不可以,因為其為直接強制 |
此題目為100年關務特考試題,當時答案雖給(A)但是以行政法角度去判斷解題,但如果以警察法規角度去判奪 答案應為(D),此條文為警察法規上的處置,所以行為人勿須再繳納保管費用,所以答案應為(D),這可能是解題用行政法或警察法規角度的問題 再麻煩確認 謝謝 | 依警察機關取締酒醉駕車移置保管車輛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保管場保管人員於發還移置保管車輛時,應核對車輛行車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查驗繳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罰鍰、移置費及保管費之收據正本,並核對、登記領車人身分姓名、住址及身分證號碼。經查驗無誤並請領車人簽名或蓋章後,始發還違規車輛,但應確認該車係由具有合格駕駛資格之人駛離。」 移置費與保管費仍然由違反義務人負擔,因此與行政法的理論並無違背。 |
否 |
物理化學公告
【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老師回覆 | 答案更正 | |
6 | 相同電容值之電容器n個串聯,其總電容量為並聯時總電容量之: (A)n倍 (B)n2倍 (C)倍 (D)倍。 |
答案是否給錯? | 答案給(C),但是詳解上是寫(D) | 詳解沒有錯(詳解為(C)) | 否 |
犯罪學勘誤
【犯罪學】試題疑義公告
題號 | 題目 | 同學疑問 | 說明 & 相關資料 | 老師回覆 | 答案 更正 |
3 | 以下何者並非蕭及馬凱運用柏格斯的理論探討芝加哥青少年犯罪現象之研究結果? (A)偏差行為及犯罪行為之發生,是因社會解組所造成之對青少年控制力減弱,因此犯罪呈現隨機分佈的特性。 (B)一般來講,社會解組發生在第二區(過渡區)。 (C)由於愈往郊區對青少年的控制力愈弱,因此犯罪率愈高,而且一旦副文化形成後,即會一代傳一代該地之居民。 (D)因此,由芝加哥學派的立場來看,唯有藉刑事司法機構,如警察機關等強力的介入才能徹底粉碎副文化。 答案:(D) |
對於(C)選項有疑義 | (1)(C)選項為什麼不是越往郊區愈不易到達,因此犯罪率低 (2)應該是工商業的中心對少年犯罪來說犯罪率比較高,為什麼會是郊區? (3)應該是愈距離市中心的犯罪率才越高 尤其是過渡區 因為距離的關係青少年不容易到達郊區犯罪 |
題目出錯,(c)(D)均有錯,因此選(C)(D)均正確,(C)錯在越往郊區,犯罪率越高。應該是越低。(D)錯在預防策略應是喚起社區意識。 | 是 原答案為(D),更正為(C)(D), |
答案給(D)應改(C) | 芝加哥靠近郊區犯罪率越小 | ||||
5 | 關於強制性交犯罪以下各項之敘述何者完全正確? (A)大部分的性侵害犯罪均是犯罪人以強制或暴力手段以達成性慾滿足之結果 (B)以公共衛生三級預防之角度來看「刑後強制治療」屬於第二層次之性侵害犯罪之預防策略 (C)整合理論論者認為性侵害犯罪之產生原因不僅包括生物及心理性動機,也包括社會性的動機,例如在父權社會下滿女性被物化之男尊女卑之觀念 (D)性侵害犯罪是所有暴力犯罪中報案率最高的 答案:(C) |
(A)選項 | (A)選項是大部分性犯罪是用強制或暴力達成滿足性慾結果,但應該不代表全部的性犯罪都是用強制暴力手段吧? | 第5題(A)選項,錯誤原因為,根據研究大部分以暴力為強制性交者,不是為性欲滿足。同學沒搞懂重點。 | 否 |
10 | 毒品防制條例於108年12月17日修正,以下各項關於此次修正之說明,何者完全正確? (A)持有第三、四級毒品之處罰範圍由20克改為5克以上主要的在放寬持有三、四級毒品的處罰範圍 (B)此次修法將扣案毒品物可於判決確定前得銷毀之規定修正為要於判決確定後始得銷毀 (C)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修正之規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後再犯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犯罪,檢察官應再聲請法院或少年法院裁定,令被告入觀察、勒戒,不得逕於依法追訴或交付審理 (D)關於毒品之分類及品項改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檢討,並報由行政院公告 答案:(C) |
答案有問題 | 第10題為免誤會,答案(A)將“範圍”二字去除 | 否 | |
16 | 犯罪與年齡之關係,就像性別、社經地位、族群一樣,人之年齡與犯罪率及犯罪類型應有明顯地關聯性,以下關於犯罪與年齡之敘述何者錯誤? (A)時間會改變一切,犯罪與偏差行為亦應會隨年齡之變化而有所變遷 (B)年齡與犯罪的關係會受到不同個人特性的影響,也會受到個人所處情境之影響 (C)一般犯罪統計均會顯示,犯罪行為在少年中期達到最高峰,然後急劇下降 (D)無論高、低犯罪率團體均有相似的高峰年齡,彼此間犯罪率的差異並不因年齡而有所改變 答案:(D) |
答案給(D)應改(B) | 犯罪之因素會隨人成長有所改變,個體之犯罪性受社會資本,個人特質影響,犯罪生涯會惡化/人類行為發展具流動性、階段性、動態性 | 解答本無誤 應是同學看錯 |
否 |
21 | 關於1993年的「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Age-Graded Informal Social Control Theory of Criminal Behavior),以下何者為非? (A)是桑普森和勞伯(Sampson & Laub)兩人所提 (B)該論認為結構變項對犯罪及偏差行為有「調和性(間接作用)」 (C)該論認為成年時期的「交友與就業」狀況,可以解釋成年犯罪狀況之改變 (D)該論認為兒童時期至成年時期之犯罪行為有其「延續性」 答案:(C) |
(C)選項 | (1)交友跟就業不能算是轉捩點且會改變成年的犯罪狀況嗎? (2)交友跟就業屬於非正式社會控制的轉捩點 所以可以解釋成年犯罪狀況改變應該是正確的 反而是B選項這個跟社會結構的變化糟糕比較沒有關係 因為逐漸年齡的犯罪原因是出在失敗的家庭教育跟學校 |
答案無誤 | 否 |
23 | Felson和 Clarke 所提出的新機會理論是由三個理論構成,以下何者正確? (A)日常活動理論、犯罪資訊理論、理性選擇理論 (B)日常活動理論、犯罪蒐尋理論、理性選擇理論 (C)日常活動理論、犯罪型態理論、生活方式理論 (D)犯罪蒐尋理論、生活方式理論、理性選擇理論 答案:(B) |
答案給(B)應改(C) | 新機會理論結合,日常&犯罪型態&理性選擇 | 答案無誤 | 否 |
提供的選項中沒有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