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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12號

02-23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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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9年 台北自來水公司 將招考136人(含備取)

活動時間:2020/02/12 00:00 至 2020/04/30 22:00止

標籤: 台北自來水  

活動摘要:

考試訊息 考試簡章 考試須知

2020/109年 台北自來水公司 將招考136人(含備取)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應業務銜接並確保經驗及技術傳承
預計將於109年4至5月間規劃辦理新進職員(工)甄試
以適時注入新血並廣納各方專業人才及技術人員俾利企業永續經營與發展。
 
本次甄試招考之職系類別職稱及錄取名額
計有土木工程四級工程師5名
電力工程四級工程師3名
土木工程一級工程員7名
電力工程一級工程員4名
企業管理一級業務員4名
土木類技術士21名
機電類技術士14名 合計58名
另擇列備取人員78名,以應業務需要。

 
2020/109年台北自來水公司招考資訊
2020/109年北水招考考試資訊
簡章公告:2020/4月~5月
筆試日期:待簡章公告
口試日期:待簡章公告
放榜日期:待簡章公告
簡章下載:請按我


台北自來水招考 ─ 考試時間與資格
 

類別 資格條件
四級工程師A
(土木)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考、薦任升官等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相關職組各類科考試。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相關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須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惟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之系(所)如非相科系(所)者,仍須為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上開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者。
3.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四級工程師B
(土木)
(一)須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以上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土木工程職組各類科考試及格。
(二)須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土木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建築技師、環境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一級工程師
(土木、機電、化學)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考、特種四等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相關職組各類科及格。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相關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相關各院、系、組、所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一級業務員
(企業管理)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考、特種四等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各類科考試及格。
(二)學歷
1.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文、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一級業務員
(資訊處理/軟體)
(一)國家考試
1.公務人員普考、特種四等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相關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相關技師考試及格。
(二)學歷
1.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相關各院、系、組、所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2.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技術士
(水電類)
(一)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二)高中(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需有相關類別經驗三年以上且具經歷證明書或相關類別政府核發之相關技術專長證明文件者。
備註 資格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

台北自來水招考 ─ 考試科目與成績

台北自來水考試科目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甄試依專長類別及等級不同分有「筆試及口試」與「知能審查及口試」,筆試包括共同科目1節及專業科目2節(技術士專業科目為1節),知能審查則依北水處訂定知能審查評分基準核給應考人知能審查分數,按分數高低順序擇取通知參加口試。

(一)考試科目:

類科/職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B
土木工程A 四級工程師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
2.自來水工程
土木工程B 四級工程師 無須參加筆試,依知能審查評分基準評分。
土木工程 一級工程師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
2.自來水工程
機電工程 一級工程師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流體機械及工程力學
2.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
化學工程 一級工程師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及水處理工程(含給水工程)
2.有機化學及儀器分析
企業管理 一級業務員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自來水營業管理
2.管理學及統計學
資訊處理
(軟體)
一級業務員 1.國文:公文寫作
2.英文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1.資訊處理(一):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資訊管理、資料結構(含資料庫)
2.資訊處理(二):程式設計(ASP.NET)
水電類 技術士 1.電腦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
2.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本處營業章程
基本電學、電機機械、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高中(職)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台北自來水招考 ─ 考試薪資與福利

台北自來水處新進職員薪水待遇

(一)甄試錄取人員,其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正式進用後之薪給,依其甄選類科職稱說明如下:

徵選類科 職稱 待遇(薪水)
土木工程A/B 四級工程師 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新進四級工程師應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六職等一級)支薪(月薪約51,395元)。另新進職員應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每月支給薪給約41,740元。
土木工程C 一級工程師 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新進一級工程(業務)員應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四職等一級)支薪(月薪約42,480元)。另新進職員應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每月支給薪給約34,605元。
機電工程 一級工程師
化學工程 一級工程師
企業管理 一級工程師
資訊處理
(軟體)
一級工程師
水電類 技術士 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規則規定,新進技術士以第六工等一級僱用(月薪約29,660元)。另新進工員應先試用3個月,期滿成績合格,正式僱用。

(二)本項甄選錄取進用之人員,依北水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曾任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工程總隊以外之其他公務年資,均不予採計提敘。
(三)本甄試進用人員,其勤惰管理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勞工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新進職員(工)除未併計核給退除給與之義務役軍職及替代役人員年資外,非任職本處(含總隊)之工作年資,均不予採計為退休撫卹及資遣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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