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是什麼?
公職考試高考、普考(俗稱高普考)是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之一,一般所謂的考公職,都是以高普考為主。高普考每年3月報名(簡章公告)、7月考試、9月高普考放榜,報考資格高考大學以上、普考須高中職以上畢業。
報名與考試時間
高普考報名時間在每年的3-4月、考試時間在7月,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114年高考、普考報名日期:114.03.11(二) - 03.20(四)17:00截止
114年高考、普考筆試日期:114.07.04(五) - 07.08(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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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凡年滿18歲,並符合各該等級、考試規定之應格資格者,即得報考。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並無最高年齡限制,惟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年滿65歲者應予命令退休。
高考、普考
- 年滿18歲以上
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 ;普通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及證照類需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高考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考
- 具有高考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經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初等考或相當初等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個別資格條件
等別/項目
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註1],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2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112.01.01施行)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 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 驗證明文件者。
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註1],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 B1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112.01.01施行)
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註1],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持 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112.01.01施行)
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註1],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A2以上,持 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112.01.01施行)
曾任飛機、直升機維修實際工作1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書或工作證明書)。
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5個月以上畢(結)業、曾任飛行時數累計250小時以上(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10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獸醫師證書影本。
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影本、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
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地方政府登錄之護理師執業執照影本、領照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職業證書影本、領證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得以職業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註記」、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之任一方式繳驗】。
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註1:上述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高普考歷屆錄取缺額
113年高普考報名人數與缺額表
類科 |
- |
一般 行政 |
一般 民政 |
客家事 務行政 |
戶政 |
社會 行政 |
勞工 行政 |
公職社會 工作師 |
文化 行政 |
教育 行政 |
體育 行政 |
人事 行政 |
財稅 行政 |
金融 保險 |
會計 |
統計 |
法律 廉政 |
財經 廉政 |
經建 行政 |
商業 行政 |
農業 行政 |
交通 行政 |
衛生 行政 |
農業 技術 |
衛生 技術 |
交通 技術 |
電力 工程 |
電子 工程 |
機械 工程 |
財稅 法務 |
112年高普考報名人數與缺額表
類科 |
- |
一般 行政 |
一般 民政 |
客家事 務行政 |
戶政 |
社會 行政 |
勞工 行政 |
公職社會 工作師 |
文化 行政 |
教育 行政 |
體育 行政 |
人事 行政 |
財稅 行政 |
金融 保險 |
會計 |
統計 |
法律 廉政 |
財經 廉政 |
經建 行政 |
商業 行政 |
農業 行政 |
交通 行政 |
衛生 行政 |
農業 技術 |
衛生 技術 |
交通 技術 |
電力 工程 |
電子 工程 |
機械 工程 |
財稅 法務 |
111年高普考報名人數與缺額表
高普考相關事宜
考場地點
考試通知書
其他事項
- 有關各科目試卷(卡)作答注意事項,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應考人專區 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項下查詢。
- 考試時,應考人不得使用電子計算器應試,但應試科目試題註明得使用者,所使用之電子計算器應符合考選部公告之標準。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應考人專區 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項下查詢。
- 應考人應依試場規則規定應考。如有違規情事者,應依規定扣分、扣考,其情節涉及刑責者,試務機關將依職權逕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 為維護公共利益及應考人權益,應考人如患有肺結核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傳染病者,應於考試前通報考試承辦單位。蓄意隱匿者,將移送 相關機關依法論處。
高普考薪資待遇
等別 | 任用 | 薪水 | 113年 加薪4% |
高考 三級 |
敘薦任 第六職等 本俸一級 |
49,550元 | 約53,520元 |
敘委任 第五職等 本俸五級 |
46,460元 | 約49,340元 | |
普通 考試 |
敘委任 第三職等 本俸一級 |
38,890元 | 約41,700元 |
補助 事項 |
補助內容 |
結婚 補助 |
2個月薪資 |
生育 補助 |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喪葬 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
子女 教育 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元 |
急難 貸款 |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
其他 優惠 |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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