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專【甲組/自然組】考試資訊:考試科目、時間、考古題完整介紹|擅長物理化學的你最適合的考試
活動摘要:
警專【甲組/自然組】考試資訊、科目、時間、考古題完整介紹、缺額公告,社會組類組為行政警察科,報考資格有限年齡(年齡在25歲以下)與身高,警專招生簡章,警專題目歷屆試題下載…各項警專考試簡介。
考試資訊
時間與資格
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每年2~3月 |
考試日期 | 每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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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報考資格
項目 | 報考資格條件 |
資格 |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25歲以下,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2.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 |
限制 | 1.現役軍人【不含現服替代役男】。 2.各軍警院校學生因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 3.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等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8年。 |
應考資訊
科目與成績計算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範圍命題以高中程度為原則,考試科目只考四科,除了作文全都選擇題。考試分為初試(筆試)及複試(體能測驗、體格檢查),經過努力學習便能達到錄取分數。
一、初試(筆試)
(一)科目
組別 | 科別 | 應試科目 |
甲組/自然組 | 交通管理科 | 112年/42期修正考科為: ◎1.國文(含作文佔40%) ※2.英文 ※3.物理與化學 ※4.數學甲 |
科技偵查科 | ||
消防安全科 | ||
海洋巡防科 |
(二)成績計算
組別 | 成績計算 |
甲組/自然組 | 1.甲組:「國文」加 50%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物理與化學」加 50% 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2.筆試科目任一科目缺考、有 1 科 0 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 後未達 50 分以上者,均不予錄取。 |
二、複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一)體能測驗
(1)負重:男生負重 40 公斤連續行走未達 20 公尺,女生負重 30 公斤 連續行走未達 20 公尺。
(2)立定跳遠:男生不及 195 公分,女生不及 140 公分。
備註:負重、立定跳遠未達標準者,當日重測次數至多 3 次為限。
(二)口試標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常識貧乏或對警察、消防專業觀念偏差者。
2.口吃或口齒不清者。
3.反應遲鈍或其他不適宜從事警政、消防、海巡工作者。
4. 體格檢查標準,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檢不合格:
體檢項目 |
標準說明 |
四 肢 在本校量 |
1.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2.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3.雙下肢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不能自如者。 |
身體質量指數 (BMI) 在本校量測 |
男性質量指數未達 18.0 或超過 28.0,女性質量指數未達 17.0 或超過 26.0。 ※身體質量指數計算公式【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計算至小數 點第 1 位止,小數點第 2 位以下四捨五入】 |
視力 |
任一眼裸視(不戴眼鏡)未達0.2以上者,但雙眼矯正視力均達1.0(含)以上者不在此限。 |
辨色力 |
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註:戴矯正片檢查辨色力者,以不合格論。 |
血壓 |
收縮壓超過 140 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 90 毫米水銀柱。 |
聽力 |
耳聾或重聽者。 ※聽力(音叉)檢查不正常者,請以純音聽力檢查確認,複試時一併繳驗檢查報 告,如未矯正之優耳(較好耳)聽力閾值超過 55 分貝為體檢不合格。 |
心血管 |
先天性心臟病及心血管疾病、心臟瓣膜疾病、動靜脈疾病、心臟節律或傳導異常。 1.複試時須繳交靜態心電圖影像(無論正常或異常,考生均應自行向體檢醫院申請)。 2.指定醫院聽診檢查如有心臟雜音、心律不整或靜態心電圖檢查異常者,請於 指定醫院掛號心臟內科進一步做心臟超音波、24 小時心電圖或運動心電圖檢 查確認,並請醫師依檢查結果後判定並勾選有無上述心血管疾病,於複試(審) 當日繳交檢查報告及影像,本校依檢附資料審查,如有上述任一心血管之疾 病為體檢不合格。 |
肺部及胸部X光檢查 |
1.胸部 X 光檢查異常,肺部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須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 2.肺結核檢查陽性反應結果,於入校時須檢附教學醫院胸腔科或感染科專科醫 師診斷書證明無傳染之虞者,始可入校接受教育訓練。 3.至入校後如需接受後續療程方能痊癒者,則依本校專科警員班學則辦理。 |
肝功能檢查(GOT、GPT) |
肝功能指數超過正常值 2 倍以上者。 ※肝功能檢查(GOT、GPT)報告,請指定醫院註記正常值範圍。 |
其他 |
1.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證明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狀態 違常或癲癇,致不堪接受教育訓練者;惟經教學醫院精神科、神經內科或外 科專科醫師診斷書或病歷摘要,目前病情穩定者除外。 |
※更完整的體格檢查標準說明,請參考警專簡章說明。
畢業分發任職
警專畢業後分發任職、工作性質
科別/項目 | 分發任職 | 工作性質 |
警察類科- 行政警察科 刑事警察科 科技偵查科 交通管理科 保安警察科 |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分發各警察機關任職。 | 主要從事警勤區經營、犯罪預防、交通執法、群眾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未來依各人專長訓練及志願,甄選刑事、 交通、科技偵查等專業警察工作,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 |
消防安全科 |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後, 由內政部消防署依各消防機關缺額比例配賦或依缺額依序配賦任職。 | 作性質採 24 小時輪值方式值勤(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裝 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等勤務),主要從事火災預防、火災調查、危險物品管理、 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災害管理等工作。 |
海洋巡防科 |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水上警察人員類科或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格後,由行政院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格後,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職。 | 1.航海組:負責船艇駕駛、航儀操作、通訊聯繫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 2.輪機組:負責船艇艙面以下主、副機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救護、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等工作。 |

歷年甲組(自然組)錄取人數
警專43期招生名額共計2,020名,報名人數4,915,錄取率41.09%。
警專43期 錄取標準統計表 | |||
---|---|---|---|
組別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甲組男生 | 717 | 1,355 | 52.91% |
甲組女生 | 53 | 286 | 18.53% |
乙組男生 | 1,100 | 2,455 | 44.80% |
乙組女生 | 150 | 819 | 18.31% |
合計 | 2,020 | 4,915 | 41.09% |
警專42期甲組(自然組)錄取標準統計表 | ||||
組別 | 甲組 | 合計 | ||
男生 | 女生 | |||
招生名額 | 622 | 48 | 670 | |
報名人數 | 1355 | 341 | 1696 | |
合格名額 | 正取 | 622 | 48 | 670 |
備取 | 321 | 60 | 381 | |
最低錄取分數 | 正取 | 201.75 | 281.25 | - |
備取 | 136.25 | 242.25 | - | |
錄取率 | 45.90% | 14.07% | - |
警專41期甲組(自然組)錄取標準統計表 | ||||
組別 | 甲組 | 合計 | ||
男生 | 女生 | |||
招生名額 | 470 | 40 | 510 | |
報名人數 | 1508 | 320 | 1828 | |
合格名額 | 正取 | 470 | 40 | 510 |
備取 | 235 | 32 | 267 | |
最低錄取分數 | 正取 | 284.25 | 350.5 | - |
備取 | 244.75 | 317.75 | - | |
錄取率 | 31.16% | 12.50% | - |
警專40期甲組(自然組)錄取標準統計表 | ||||
組別 | 甲組 | 合計 | ||
男生 | 女生 | |||
招生名額 | 440 | 40 | 480 | |
報名人數 | 1791 | 372 | 2163 | |
合格名額 | 正取 | 440 | 40 | 480 |
備取 | 220 | 28 | 248 | |
最低錄取分數 | 正取 | 292.5 | 371.75 | - |
備取 | 262.75 | 331.75 | - | |
錄取率 | 24.56% | 10.75% | - |
警專39期甲組(自然組)錄取標準統計表 | ||||
組別 | 甲組 | 合計 | ||
男生 | 女生 | |||
招生名額 | 310 | 30 | 340 | |
報名人數 | 1827 | 398 | 2225 | |
合格名額 | 正取 | 310 | 30 | 340 |
備取 | 155 | 20 | 175 | |
最低錄取分數 | 正取 | 313 | 350.5 | - |
備取 | 290 | 325 | - | |
錄取率 | 16.97% | 7.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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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說明
完整課程規劃
階段課程 | 預定時間 | 課程內容 |
警專入門班 | 4-5月 | 數學主要針對基本算術及公式為日後數學課程做好準備;國文針對字音字形及古文要點,奠定國文基礎。 |
暑期紮根班 | 6-8月 | 由教學經驗豐富的老師帶領從最基本的英文文法觀念、句型及數學基礎運算、公式進行講解,穩紮穩打,從基礎紮根。 |
警專正規班 | 8-12月 | 基本功打穩後,逐漸加廣、加深上課內容,建立完整觀念。老師以歷屆考試章節為主軸,傳授同學快速吸收之心法,根深蒂固,使您成功路上事半功倍。 |
警專第一次 全國模考 |
1月 | 正規課程後,透過全國模考與全國志光系列所有同學一起評比、排名,藉此檢視及分析尚須強化之區塊,再透過後續課程加以補強。 |
警專衝刺班 | 1-4月 | 建立良好的觀念後你需要統整性的透過題目驗證所學,衝刺班時老師將傳授迅速且準確的解題技巧,讓您在考場遇到難題,都能迎刃而解,短期快速上榜。 |
警專第二次 全國模考 |
3月 | 衝刺班課程訓練解題技巧後,再次參與全國模考,相信此次成績將會大幅提升,考前提升應考自信心,往榮登金榜更向前邁進一大步。 |
警專奪榜班 | 4-5月 | 考前四~六周關鍵期,白天集中管理自修並測驗,以實戰演練的方式給自己最後鞭策,再由老師進行解題,打破砂鍋問到底,不放過任一考試之題型。 |
警專總複習班 | 4-5月 | 此時身經百戰的你,需要最後重點,由老師喚醒塵封的記憶,強化您的印象,快速複習,反覆檢視,並擬定最適合自己的考前作戰計畫。 |
警專複試- 體測、口試 |
6月 | 筆試通過後,尚有複試體測及口試,透過專業講師帶領下取得體測之技巧並透過一對一的口試模擬練習增加臨場感及反應力。 |
學習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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