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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西區中山路537號

05-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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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特考簡章公告】完整收錄一般警察報名考試時間、警察考試科目、警察薪水、警察工作內容、缺額查詢、常見問題│最新最完整的懶人包

活動時間:2023/02/10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一般警察四等  

活動摘要:

一般警察四等特考於每年3月報名,6月考試,高中職學歷以上即可報考。本網站完整收錄三等行政警察、四等消防警察、四等行政警察、警察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缺額查詢,警察薪水,擔任警察基本起薪含加給可達6萬,絕對是報考首選,最好考的公職考試。

考試資訊


一般警察特考─考試介紹

民國93年,因「警消機關缺額快速補足計畫」,開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讓非警校生報考,以補足基層警察人員。民國100年警察人員進用改採雙軌分流考試制度,分為非警校生報考的「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俗稱一般警察特考、外軌警察考試,同時增加二等和三等考試,而警校生報考的「警察人員考試」,俗稱警察特考、內軌警察考試,內外軌警察統一分發規定,三等錄取考生分發巡官職位,警特四等則分發基層警員工作。

一般警察考試時間

 

項目

考試日程

報名時間

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預計114.03

筆試時間

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預計114.06

體能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計114.10

放榜時間

1.第一試筆試:約為每 年8月中旬(待簡章公告)  
2.第二試體能測驗:約為每年10月下旬(待簡章公告)  

 

一般警察特考應考資格

一般警察二等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碩士以上學歷畢業,18-42歲以下。

一般警察三等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大學以上學歷畢業,18-37歲以下。

一般警察四等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外之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18-37歲以下。

備註

報考水上警察輪機組與航海組,需經專技考試及格或持有專業適任證書。


一般警察特考錄取人員薪資
 

警察人員每月薪資待遇可達45,000~55,000元,比高普考、地特考等初任人員高出許多。以四等行政警察為例,即使是剛踏進社會的菜鳥警員,月薪也可達4萬5千多元,若再加上超勤津貼即破5萬5元!這個待遇在其他行業的新鮮人眼中簡直是「天文數字」,有些公司行號的主管也拿不到這個價碼,令人稱羨。依現行法規試算如下:

等別

一般警察薪水(資)

一般警察三等

約68,860~72,860元。

一般警察四等

約58,990~62,990元。

 

一般警察特考體檢標準(考警察身高限制)

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項目 體格標準(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 男性不及165公分,但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及158公分。
女性不及160公分者。但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及155公分。
2.體格指標(註1) 男性不及18或超過28。
女性不及17或超過26。
3.視力 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 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 色盲。
6.血壓 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7.握力 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8.其他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考試科目

一般警察特考科目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專業科目共5科、四等共3科,共同科目包含國文、法學知識及英文,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警察體能測驗。


※共同科目:

等別

共同科目

一般警察三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一般警察四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50%、法學緒論50%)
※3.英文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自112年起,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再列考公文。


一般警察三等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人員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心理學
5.公共政策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2.建築防火
3.微積分
4.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5.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社會科學研究法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一般警察四等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人員

◎1.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犯罪學概要
◎3.刑法概要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2.火災學概要
※3.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一般警察成績計算

一般警察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

 

 

等別

成績計算方式

一般警察二等

1.普通科目每科成績X10%,專業科目成績總和/科目數X80%,兩者相加合計。

一般警察三等

2.如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之外語口試未滿60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合格標準,不予錄取。

一般警察四等

1.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
2.如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合格標準,不予錄取。

 

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警察體測第二試) 預計113年修正體測

 

 

測驗項目

合格標準

立定跳遠

男性200公分以上、女性145公分以上

跑走

男女性均實施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為男性5分50秒內、女性6分20秒內

 

 一般警察考場地點

一般警察特考分8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組,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試場地點約考試前2-3周公告,考生可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試區」查詢(實際日期以考選單位公告為主)。  

筆試考區

設臺北 、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8考區,外事警察人員僅設臺北考區。

體測考區

第二試體能測驗僅設臺北考區。

 

警察缺額

一般警察特考-112年各類科需用及錄取人數 (含近三年錄取人數)

考試類科 110年 111年 112年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需用 錄取
二等 刑事警察(數位鑑識組) 1 1 - - - -
刑事警察(電子監察組) - - - - - -
刑事警察(犯罪分析組) - - - - - -
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9 9 9 9 9 9
外事警察(選試英文) - - - - - -
外事警察(選試日文) - - - - - -
犯罪防治(預防組) 3 3 3 3 3 3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1 1 1 1 16 5
消防警察人員 7 2 7 2 5 4
警察法制人員 4 3 4 4 4 4
行政管理人員 4 4 4 4 4 4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364 366 508 517 803 1,216
消防警察人員 222 232 442 615 955 351
水上警察(輪機組) 17 17 31 14 33 4
水上警察(航海組) 16 16 31 17 33 13

111年一般警察考試 到考人數與錄取人數
等別 類科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二試 24 24 9 61.58 9 37.50%
一試 516 285 57.24 27 9.47%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二試 9 9 3 69.24 3 33.33%
一試 100 66 66.12 9 13.64%
消防警察人員 二試 2 2 7 50.00 2 100.00%
一試 25 12 50.00 2 16.67%
資訊管理人員 二試 3 2 1 59.40 1 50.00%
一試 44 19 57.38 3 15.79%
警察法制人員 二試 8 8 4 60.04 4 50.00%
一試 202 97 59.56 12 12.37%
行政管理人員 二試 9 9 4 59.58 4 44.44%
一試 50 32 52.68 12 37.50%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二試 618 613 508 64.00 517 84.34%
一試 5,758 4,261 63.16 636 14.93%
消防警察人員 二試 675 669 442 50.00 615 91.93%
一試 2,054 1,560 50.00 692 44.36%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二試 16 16 31 50.00 14 87.50%
一試 65 50 50.00 17 34.00%
水上警察人員
(航海組)
二試 20 19 31 50.00 17 89.47%
一試 42 32 50.00 22 68.75%

多元輔導








 

常見QA

一般警察特考大家常見問題告訴你

Q:警察三等四等差別?

A: 警察三等四等差別可分為「學歷」、「考試科目」、「官職等俸級」及「薪資」上的不同,以報考學歷來看,三等需大學以上學歷、四等需高中職以上學歷。

Q:高中畢業考警察?

A: 高中學歷畢業可報考四等一般警察類組,例: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等。

Q:大學畢業考警察?

A: 大學學歷畢業可報考三等及四等一般警察類組,例: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等。

Q:臺灣警察分類有幾種?

A: 臺灣警察體制涵蓋至少7種以上的警察人員,雖然都叫警察,但工作職掌範疇差異極大,這7種警察為「行政警察」、「交通警察(包括鐵路警察、航空警察、捷運警察、國道警察、公路警察)」、「外事警察」、「刑事警察」、「水上警察」、「警犬隊」及「消防警察」,想成為以上的警察,須通過警察考試,然後依照分數分發,有志成為警察的你,不妨先好好探索一番。

Q:警察是公務人員嗎?

A: 警察人員具備公務人員資格,享各項公務人員福利及補助。

Q:有前科可以考警察嗎?

A: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4.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因應報考者個案狀況的不同,若有相關疑慮,可洽詢考選部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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