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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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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簡章公告,正取+儲備名額共計135名!

活動時間:2023/06/19 00:00 至 2023/07/29 23:00止

標籤: 高考三級   普考  

活動摘要:

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了,報名日期112年6月27日至7月6日,筆試日期112年7月29日,口試日期112年8月26日,本次招考正取+儲備名額共計135名!任用薪資36K!

考試日程表

 

試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第一試
: 筆試



報名時間


112 6 27 (星期二)10:00
7 6 (星期四)17:00
  1.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 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2. 報考「原住民」類組者,請於報名截止前,依網路報名程序上傳戶籍謄本
【申請日期須為 112 6 27
(含)以後始為有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備應試資格。
繳費期限置 112 7 6 2400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

112 7 25 (星期二)14:00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 請自行下載列印,不另行郵寄(輔以簡訊及 Email 通知)

測驗日期

112 7 29 (星期六)
僅設臺南考區,測驗當日須攜帶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
試。
試題公告與參考答案公告 112 7 31 (星期一)14:00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12 7 31 (星期一)14:00
8 1 (星期二)14:00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筆試測驗成績查詢 112 8 9 (星期三)14:00 請於甄選網站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
知。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12 8 9 (星期三)14:00
8 10 (星期四)14:00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筆試成績複查結果寄發 112 8 14 (星期一)14:00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 輔以簡訊及
Email 通知)

第二試
: 口試

第二試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


112 8 22 (星期二)14:00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郵寄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輔以簡訊及Email 通知)


測驗日期


112 8 26 (星期六)
  1. 僅設臺南考區
  2.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時間及地點攜帶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甄選總成績查詢 112 9 4 (星期一)14:00 請於甄選網站查詢。
口試複查結果申請 112 9 4 (星期一)14:00
9 5 (星期二)14:00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錄取名單公告及口試成績複查結果寄
112 9 8 (星期五)14:00
  1. 甄選結果達錄取標準者,另以掛號通知,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2. 口試成績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輔以
簡訊及 Email 通知)

考試資訊

一、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年齡不限, 惟已屆滿 65 歲限齡退休者不予進用,請勿報名。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
()所列資格條件限於 112 8 25 ()前取得。應考人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核驗相關資格條件通過後始可應試,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報考。

二、錄取名額
()一般類組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應考人於報考時須擇定一錄取地區,報名及截止擇定後即不得更改。
()原住民類組採不分區錄取。

類組名稱 地區 正取名額 儲備名額 第二試名額



一般類組
嘉義地區 - 31 41
臺南地區 4 72 99
屏東地區 - 9 12
臺東地區 - 3 4
澎湖地區 - 12 16
原住民類組 不分區 - 4 6
合計 4 131 178

三、甄選方式
本次甄選採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兩階段進行。

四、考試科目
第一試筆試
國稅法規概要、法學緒論概要
皆為選擇題(單選題、複選題)

第二試口試

五、測驗地點
台南

六、錄取分發

一、臺南地區正取人員按甄選總成績依序選填職缺單位及分發。
二、一般類組各地區儲備人員如遇有職務出缺自錄取公告之日起至 116 12 31
日止依序分發(本局 109 年各地區約僱儲備人員至 112 12 31 日止,各地
區如尚有未分發完竣,出缺仍需遴用 109 年度錄取儲備人員,惟各單位出缺且依法應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不足額時,優先以原住民類組儲備人員甄選總成績依序分發。逾期或本局業務緊縮或其他組織變更等因素,尚未接獲進用之錄取人員自始即喪失儲備人員資格,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三、一般類組各分發地區儲備人員分發完畢,如遇有職務出缺,得徵詢其他地區儲備人員意願,依甄選總成績依序分發。
四、錄取人員遇缺選填職缺單位,應避免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應迴避任用之情形。
五、錄取人員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六、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試用期間為 3 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僱,並註銷錄取資格。

 

七、待遇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
5 280點,月支薪額為新臺幣 36,316 元,至服務於臺東地區及澎湖地區另加計地域加給。月支薪額為新臺幣 36,932 元及新臺幣 46,088 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113年國稅局約僱人員 完整簡章下載

課程資訊

國稅局 考前衝刺班
 
授課科目 堂數 新生優惠 舊生優惠 台南志光當期在班生
全修加選優惠
國稅法規概要 5堂 4000元 3600元 2000元
法學緒論概要 2堂

※7/6前報名課程,另有尊榮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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