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簡章公告,正取+儲備名額共計135名!
活動摘要:
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了,報名日期112年6月27日至7月6日,筆試日期112年7月29日,口試日期112年8月26日,本次招考正取+儲備名額共計135名!任用薪資36K!
考試日程表
| 試別 | 要項 | 時間 | 備註 |
第一試 : 筆試 |
報名時間 |
1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10:00 至 7 月 6 日(星期四)17:00 |
(含)以後始為有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具備應試資格。 ※繳費期限置 112 年 7 月 6 日 24:00 |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
1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14:00 |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試注意事項; 請自行下載列印,不另行郵寄。(輔以簡訊及 Email 通知) | |
測驗日期 |
112 年 7 月 29 日(星期六) |
僅設臺南考區,測驗當日須攜帶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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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題公告與參考答案公告 |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14:00 |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 | |
試題疑義申請 |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14:00 至 8 月 1 日(星期二)14:00 |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
| 筆試測驗成績查詢 | 112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14:00 | 請於甄選網站查詢,不另行寄發書面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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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
112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14:00 至 8 月 10 日(星期四)14:00 |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
| 筆試成績複查結果寄發 | 112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 輔以簡訊及 Email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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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 : 口試 |
第二試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查詢 |
112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二)14:00 |
請至甄選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郵寄相關文件與應注意事項(輔以簡訊及Email 通知)。 |
測驗日期 |
112 年 8 月 26 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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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選總成績查詢 | 112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14:00 | 請於甄選網站查詢。 | |
| 口試複查結果申請 | 112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14:00 至 9 月 5 日(星期二)14:00 |
請於甄選網站申請,逾期或以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
| 錄取名單公告及口試成績複查結果寄發 | 112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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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資訊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年齡不限, 惟已屆滿 65 歲限齡退休者不予進用,請勿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
(六)所列資格條件限於 112 年 8 月 25 日(含)前取得。應考人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核驗相關資格條件通過後始可應試,不符報名資格者請勿報考。
二、錄取名額
(一)一般類組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應考人於報考時須擇定一錄取地區,報名及截止擇定後即不得更改。
(二)原住民類組採不分區錄取。
| 類組名稱 | 地區 | 正取名額 | 儲備名額 | 第二試名額 |
一般類組 |
嘉義地區 | - | 31 | 41 |
| 臺南地區 | 4 | 72 | 99 | |
| 屏東地區 | - | 9 | 12 | |
| 臺東地區 | - | 3 | 4 | |
| 澎湖地區 | - | 12 | 16 | |
| 原住民類組 | 不分區 | - | 4 | 6 |
| 合計 | 4 | 131 | 178 | |
三、甄選方式
本次甄選採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兩階段進行。
四、考試科目
第一試筆試
國稅法規概要、法學緒論概要
皆為選擇題(單選題、複選題)
皆為選擇題(單選題、複選題)
第二試口試
五、測驗地點
台南
六、錄取分發
一、臺南地區正取人員按甄選總成績依序選填職缺單位及分發。
二、一般類組各地區儲備人員如遇有職務出缺自錄取公告之日起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依序分發(本局 109 年各地區約僱儲備人員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地
區如尚有未分發完竣,出缺仍需遴用 109 年度錄取儲備人員),惟各單位出缺且依法應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不足額時,優先以原住民類組儲備人員甄選總成績依序分發。逾期或本局業務緊縮或其他組織變更等因素,尚未接獲進用之錄取人員自始即喪失儲備人員資格,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三、一般類組各分發地區儲備人員分發完畢,如遇有職務出缺,得徵詢其他地區儲備人員意願,依甄選總成績依序分發。
四、錄取人員遇缺選填職缺單位,應避免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應迴避任用之情形。
五、錄取人員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六、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試用期間為 3 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僱,並註銷錄取資格。
七、待遇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 5 等 280 薪點,月支薪額為新臺幣 36,316 元,至服務於臺東地區及澎湖地區另加計地域加給。月支薪額為新臺幣 36,932 元及新臺幣 46,088 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課程資訊
國稅局 考前衝刺班
| 授課科目 | 堂數 | 新生優惠 | 舊生優惠 | 台南志光當期在班生 全修加選優惠 |
| 國稅法規概要 | 5堂 | 4000元 | 3600元 | 2000元 |
| 法學緒論概要 | 2堂 |
※7/6前報名課程,另有尊榮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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