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特考晉升專案】晉升內軌三等警察就趁現在
活動時間:2023/02/09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一般警察四等
活動摘要:
晉升警察三等巡官,嘉義志光警察巡官333課程專案,提供現職人員充裕的時間準備升等及進修考試,輔導類科:三等行政警察、三等國境警察、三等刑事警察、三等犯罪預防組、警佐班2類、消佐班2類、警大研究所、警大二技、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
警察特考
晉升巡官是職涯的重要里程碑。我們體恤外勤輪班與勤務繁重,特別規劃三年期長期輔導,教材同步更新,讓您在公務之餘能以最從容的步調準備考試。
何謂巡官 333 專案?
- 3 個願望一次滿足晉升 ‧ 學歷 ‧ 願景
- 3 個類科一次輔導警特三等 ‧ 碩士班 ‧ 警二技
- 3 年期限一次上榜彈性看課 ‧ 緩解勤務壓力
專案核心優勢
- 🛡️ 一報三享: 一次報名即可觀看三種類科,觀看期限長達三年。
- 📲 高效雲端: 手機、平板隨處可看,支援離線緩存,完美避開斷網困擾。
- 🔄 版本同步: 教材隨法規與考點每年更新,確保您讀的都是最新版。
專案費用與現職優惠
| 方案身份 | 專案優惠細節 |
|---|---|
| 志光系列舊生 | 憑警職證件與舊生證明,報名全套課程享 69 折 優惠。 |
| 現職人員/他班生 | 憑現職警員證或警職上榜生推薦,報名全套課程享 79 折 優惠。 |
| 學長姐口碑推薦 | 由警職考生推薦報名,享 79 折再折 1000 元 之特別禮遇。 |
| 金卡專屬 | 持金卡購正規全套享 88 折(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
假設您於 2026 年報名,您的看課權限如下:
📅 第一年:116 年度課程看至 2027/6/30止
📅 第二年:117 年度課程看至 2028/6/30止
📅 第三年:118 年度課程看至 2029/6/30止
科目整合對照表
| 類科 | 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 | 警二技 (行政) | 警大研所 (政策) |
|---|---|---|---|
| 考試科目 | ◎1. 國文 / ◎2. 憲法與專英 ◎3. 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 ◎4. 警察情境實務 ◎5. 警察法規 / ◎6. 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7. 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
※1. 國文與憲法 ※2. 英文 ※3. 警察法規 ※4. 警察學 |
1. 英文 / 2. 行政法 3. 警察法學 / 4. 刑事法學 |
| 考試時間 | 每年 6 月 | 每年 5 月 | 每年 4 月 |
※ 註:「◎」混合題型、「※」測驗題型,其餘為申論題型。
警察三等
類科
普通科目
重點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
◎1.國文(作文/測驗)
◎2.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6.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7.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刑事警察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犯罪偵查學 6.偵查法學 ◎7.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公共安全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情報學 6.國家安全情報法制 7.國土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犯罪防治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6.犯罪分析 7.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國境警察
◎3.警察情境實務 ◎4.警察法規 5.國境執法 6.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 7.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消防警察
◎1.國文(作文/測驗)
◎2.憲法與消防專業英文◎3.消防情境實務 ◎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5.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6.消防安全設備 7.消防戰術
缺額查詢
| 年度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率 |
|---|---|---|---|
| 114年 | 496人 | 49人 | 11.61% |
| 113年 | 490人 | 37人 | 7.55% |
| 112年 | 828人 | 35人 | 4.23% |
| 111年 | 1063人 | 54人 | 6.34% |
| 110年 | 1082人 | 42人 | 4.99% |
| 109年 | 935人 | 48人 | 5.13% |
| 年度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率 |
|---|---|---|---|
| 114年 | 155人 | 40人 | 36.36% |
| 113年 | 155人 | 36人 | 23.23% |
| 112年 | 240人 | 27人 | 11.25% |
| 111年 | 274人 | 25人 | 9.12% |
| 110年 | 311人 | 40人 | 18.78% |
| 109年 | 370人 | 43人 | 14.43% |
| 類科 | 114 | 113年 | 112年 | 111年 | 110年 | 109年 |
|---|---|---|---|---|---|---|
| 刑事警察 | 11.11% | 8.00% | 6.55% | 7.94% | 9.15% | 8.33% |
| 公共安全 | 17.50% | 22.09% | 26.39% | 23.16% | 21.50% | 20.10% |
| 犯罪防治 | 13.76% | 15.79% | 14.75% | 14.50% | 13.80% | 14.10% |
| 國境警察 | 10.50% | 12.10% | 11.50% | 12.80% | 13.20% | 11.90% |
警察升遷
臺灣警察階級、機關單位層級系統
內政部為警察機關最高指導機關,警政署依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規定設立,執行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各直轄市、縣(市)地方政府亦設有警察局,警察局底下另設有各分局、交通警察隊、刑事警察隊、保安警察隊等,各分局底下設有派出(分駐)所、交通分隊、偵查隊等。
警察階級人事制度 (官職分立制)
稱警察人員者,係指依法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現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規定,要義如下: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要義 | |
|---|---|
| 等別/分類 | 內容說明 |
| 性質區分 (品位制度) | 現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為品位制度之一種,現行警察人員雖分為:行政警察、保安警察、交通警察、衛生、消防、刑事等十種,然其適用則一。 |
| 官職分立 | 警察官、職分立,**官受保障**(階級/制服),**職得調任**(職務/職位),非依法不得免職或免官。 |
| 等階區分 | 警察官等分為**警監、警正、警佐**。
|
| 職務區分 | 警察人員之職稱(如局長、分局長、巡官、警員),依各級警察機關組織法規之規定。 |
警察升遷制度
| 警察人員升遷規定 | |
|---|---|
| 現職階級/職務 | 升遷途徑與規定 |
| 一線三星警(隊)員 |
|
| 一線四星職務 | 除可經由警大所舉辦的在職人員考試(巡官班)晉升**二線一星職務**外,如無特殊重大功績(達破格升級要件)便無法再往上晉升。 |
| 二線一星至三線一星職務 | 依平時工作表現的主官考評及獎懲資績計分排序,或通過警察內部相關職務考試,逐一晉升派任。 |
| 三線一星至晉升三線四星 (警監) | 由內政部依職務派任晉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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