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特考進修專區】教您快速看懂警察職務等階表,現職警員晉升就趁現在,警察巡官333專案優惠
活動時間:2023/02/09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一般警察四等
活動摘要:
晉升警察三等巡官,嘉義志光警察巡官333課程專案,提供現職人員充裕的時間準備升等及進修考試,輔導類科:三等行政警察、三等國境警察、三等刑事警察、三等犯罪預防組、警佐班2類、消佐班2類、警大研究所、警大二技、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
考試科目
現職警察專區 - 晉升三等/警研所/警二技/升官等
警消同仁辛苦了!憑警消工作證享有優惠專案。
業內現職人員輔導類科: 三等行政警察、三等消防警察、三等國境警察、三等刑事警察、三等犯罪預防組、警佐班2類、消佐班2類、警大研究所、警大二技、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
行政警察人員特別推薦:【獨家規劃】現職人員 333 巡官專案
為提供更符合現職人員不同的學習需求,以及體恤現職人員勤務工作的繁忙,全國獨家特別針對現職人員規劃 333 巡官專案,提供現職人員充裕的時間準備升等及進修考試,讓晉升與學歷可以同時兼顧,完成警察人生美好願景。
何謂巡官 333 專案?
- 3個願望、一次滿足 > 晉升/學歷/願景
- 3個類科、一次輔導 > 警特三等/警大碩士/警二技
- 3年備考、一次上榜 > 學習彈性/準備時間充裕
333 專案課程特色
- ◆1次報名、擁有3個類科、3年看課期限,時間充裕,課程/教材年年更新!
- ◆雲端學習便利,手機/平板/筆電皆能上網觀看,不受時間空間限制!
- ◆自由安排進度與考取目標,助您晉升/學歷/願景一次滿足!
333 專案課程費用與優惠
巡官專案 333 - 年度班 - 行政類(警特三等+警研所+警二技) - 全套 - 雲端函授
| 方案代號 | 優惠內容說明 |
|---|---|
| #巡官專案 (本系列舊生) | 本系列警職上榜生(警察特考、一般警察、警專)出示舊生證明與現職警員證,報名正規全套課程享 **69 折優惠** |
| #巡官專案 (現職警員/他班生) | 他班生憑現職警員證或由警職考取生推薦,報名正規全套課程享 **79 折優惠** |
| #巡官專案 (警職考取生推薦) | 由警職考取生推薦報名正規全套課程可享 **79 折優惠,再優惠 1000 元** |
| ∞金卡優惠 | 持金卡購正規全套享 **88 折優惠**〔不併用其他優惠〕 |
註: 考試年度每年 6 月 30 日止,每年 3 月開始提供新一年課程,直至 3 個年度課程觀看期滿。 (ex. 115 年度課程服務/觀看期限至 2026/6/30 止、116 年度課程服務/觀看期限至 2027/6/30 止、117 年度課程服務/觀看期限至 2028/6/30 止。請依此類推。)
333 專案課程內容與科目介紹
| 類科 | 涵蓋考試科目 | ||
|---|---|---|---|
| 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組) | 警二技 (行政警察學系) | 警大碩士班 (警察政策研究所) | |
| 考試科目 |
◎1. 國文 ◎2. 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3. 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4. 警察情境實務 ◎5. 警察法規 ◎6. 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7. 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
※1. 國文與憲法 ※2. 英文 ※3. 警察法規 ※4. 警察學 |
1. 英文 2. 行政法 3. 警察法學 4. 刑事法學 |
| 考試時間 | 每年六月 | 每年五月 | 每年四月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缺額查詢
| 年度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率 |
|---|---|---|---|
| 114年 | 496人 | 49人 | 11.61% |
| 113年 | 490人 | 37人 | 7.55% |
| 112年 | 828人 | 35人 | 4.23% |
| 111年 | 1063人 | 54人 | 6.34% |
| 110年 | 1082人 | 42人 | 4.99% |
| 109年 | 935人 | 48人 | 5.13% |
| 年度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率 |
|---|---|---|---|
| 114年 | 155人 | 40人 | 36.36% |
| 113年 | 155人 | 36人 | 23.23% |
| 112年 | 240人 | 27人 | 11.25% |
| 111年 | 274人 | 25人 | 9.12% |
| 110年 | 311人 | 40人 | 18.78% |
| 109年 | 370人 | 43人 | 14.43% |
警察升遷
臺灣警察階級、機關單位層級系統
內政部為警察機關最高指導機關,警政署依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規定設立,執行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各直轄市、縣(市)地方政府亦設有警察局,警察局底下另設有各分局、交通警察隊、刑事警察隊、保安警察隊等,各分局底下設有派出(分駐)所、交通分隊、偵查隊等。
警察階級人事制度 (官職分立制)
稱警察人員者,係指依法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現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規定,要義如下: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要義 | |
|---|---|
| 等別/分類 | 內容說明 |
| 性質區分 (品位制度) | 現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為品位制度之一種,現行警察人員雖分為:行政警察、保安警察、交通警察、衛生、消防、刑事等十種,然其適用則一。 |
| 官職分立 | 警察官、職分立,**官受保障**(階級/制服),**職得調任**(職務/職位),非依法不得免職或免官。 |
| 等階區分 | 警察官等分為**警監、警正、警佐**。
|
| 職務區分 | 警察人員之職稱(如局長、分局長、巡官、警員),依各級警察機關組織法規之規定。 |
警察升遷制度
| 警察人員升遷規定 | |
|---|---|
| 現職階級/職務 | 升遷途徑與規定 |
| 一線三星警(隊)員 |
|
| 一線四星職務 | 除可經由警大所舉辦的在職人員考試(巡官班)晉升**二線一星職務**外,如無特殊重大功績(達破格升級要件)便無法再往上晉升。 |
| 二線一星至三線一星職務 | 依平時工作表現的主官考評及獎懲資績計分排序,或通過警察內部相關職務考試,逐一晉升派任。 |
| 三線一星至晉升三線四星 (警監) | 由內政部依職務派任晉升。 |
巡官333

專人諮詢

真人客服
真人客服
填單好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