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會計師?113年考試資格、考試科目、補習課程、工作內容、錄取率完整介紹
活動摘要:
會計師為會計系學生必拿的一張證照,108/06/20即更改為滾動式及格制,只要於三年內考過七科即為錄取,並可與記帳士、相關公職考試一同準備
考試資訊
會計師考試資格
會計師(CPA)考試定位為專業性質考試,報考須為本科系畢業或修習過規定的學科及學分。
項目 | 資格條件 |
專技高考會計師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會計技術、會計統計、會計資訊、會計與資訊科技、會計(與)財稅、財稅、財政、財政稅務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第一款以外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初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一)或工業會計、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高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三)、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稅務會計、政府會計、會計實務、會計師業務研究、非營利事業會計、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或財務經濟學、財政學、經濟學、民法概要、商事法、證券交易法或證券法規、稅務法規或租稅法規、資料處理或電子資料處理或電子計算機概論或計算機程式與應用或電腦應用、電腦審計、會計資訊系統、統計學、職業道德規範、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管理學(概論)或企業管理(概論)或企業政策或組織與管理、管理資訊系統、銀行會計、會計制度、會計師法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等三學科,有證明文件。 三、普通考試會計審計人員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施行期限至民國108年1月25日,不再適用)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會計師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112.05.09-112.05.18 |
考試日期 | 112.08.18-112.08.20 |
報名簡章 | 112年專技高考會計師簡章(請點我下載) |
考試科目
會計師考試科目
會計師考試共7科,在準備應考時,考生可以先努力拿下較為有把握的科目,之後再集中精力準備剩餘的科目。因考科多有重疊,也可以與高普考會計一起準備,如有妥善規劃準備,可順利在同一年同時取得會計師執照及公職工作。
等別 | 應試科目 |
會計師 | 1.多元形式作文 ◎2.中級會計學 ◎3.高等會計學 ◎4.成本會計與管理會計 ◎5.審計學 ◎6.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7.稅務法規 |
註: 「◎」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
會計師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2.各科滿60分即為及格,個別計算及格科目保留期限;對於已有部分科目及格者,於各該科目成績保留期間內,如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申請,其免試科目與已及格之科目可以併計。
3.國文成績,以達當次考試該科目到考者之平均成績為及格。
※何謂四年式滾動式科別及格制?
考試院說明,現行會計師考試雖採科別及格制,保留期間為3年,但實際上只有第1年及格科目保留3年,其餘科目則未達3年,期限屆滿未能全部科目及格者,已及格科目之效力歸於消滅,全部科目均須重新應試。為充分保障應考人應試權益,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個別計算及格科目保留期限;對於已有部分科目及格者,於各該科目成績保留期間內,如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申請,其免試科目與已及格之科目可以併計。(訊息來源:108/06/20考選部官網)
工作內容
1.受當事人之委託或受政府機關之指定,辦理關於會計之設計、管理、稽核、調查、整理、清算、鑑定、財務分析或資產估價等事項。
2.承辦財務報告之查核、簽證。
3.充任檢查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或其他信託人。
4.充任稅務案件之代理人。
5.充任工商登記或商標註冊及其有關事件之代理人。
6.代辦其他與會計有關之事項。
校園課程專案
在校生課程推薦
大一專案 | 大二專案 | 大三專案 | 大四專案 |
大一專班 菁英一貫班 (含菁英專案) 會計所+會計師二合一 會研所+會計師法科班二合一 |
高考大二專班 會計SUPER班 菁英一貫班(含菁英專案) 記帳士+會計師二合一 記帳士+高考會計二合一 會研所+高考會計二合一 會研所+會計師二合一 會研所+會計師法科班二合一 |
高考大三專案 會計SUPER班 菁英一貫班(含菁英專案) 記帳士+會計師二合一 記帳士+高考會計二合一 會研所+高考會計二合一 會研所+會計師二合一 會研所+會計師法科班二合一 |
高考會計+1專案 會計師+1專案 菁英一貫班(含菁英專案) 會計師+高考會計二合一 會計師法科班+高考會計二合一 |
推薦投考組合
考會計師證照者皆為相關科系出身,在公職考試亦有多項考科與在校所學重疊性相當高,若時間允許之下,極度建議一起準備,在一樣的時間下,替自己創造更高的投資報酬率。
考試時間 | 考試名稱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約每年7月 | 高考會計 | 1.國文(作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1.財政學 2.會計審計法規 3.中級會計學 4.政府會計 |
普考會計 | 1.會計學概要 2.會計法規概要 3.政府會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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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每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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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特考三等 會計 |
1.財政學 2.會計審計法規 3.中級會計學 4.政府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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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特考四等 會計 |
1.會計學概要 2.會計法規概要 3.政府會計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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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每年4月 | 關務特考三等會計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
1.外國文(英文、日文;日文兼試基礎英文)(選試科目) 2.審計學 3.政府會計 4.中級會計學 5.成本與管理會計 |
約每年8月 | 調查局特考三等財經實務組 | 1.國文(作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
1.經濟學 2.財務管理 3.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4.中級會計學 |
不定期招考 近幾年約每年5月招考 |
台電僱員會計類 | 國文、英文 | 專業A 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 專業B 會計學概要 |
不定期招考 近幾年約每年10-11月招考 |
國營聯招財會組 | 論文寫作、英文 | 專業A 1.政府採購法規 2.會計審計法規 專業B 1.中級會計學 2.財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