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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113年司法特考報名簡章下載│報名時間與考試科目

活動時間:2024/03/06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四等   司法特考五等   台南司法   司法補習   書記官   法警   監所  

活動摘要:

一般人可能認為在司法單位工作一定需要法學背景,但實際上只要通過司法人員考試,就有機會進入司法相關職位。大多數司法特考類科並不要求具備法學相關科系,例如法院書記官、監所管理員和法警等。

考試資訊

一般人可能認為在司法單位工作一定需要法學背景,但實際上只要通過司法人員考試,就有機會進入司法相關職位。大多數司法特考類科並不要求具備法學相關科系,例如法院書記官、監所管理員和法警等

報名與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預計每年5月

考試日期

預計每年8月

體能測驗

預計每年11月

口試時間

預計每年12月

放榜日期

第一試筆試放榜:預計10月

第二試體能放榜:預計11月

第三試口試放榜:預計1月

註:實際考試、榜示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time

考古題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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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我前往下載 》

司法特考應考資格

年齡限制

年滿十八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只要符合相應科組的應考資格且無法律不得應考的情況,即可報考。然而,從事監獄官、監所管理員及法警等戒護相關工作的人,由於工作要求體魄強健且反應機警,因此在年齡上有報考上限。

三等

  • 監獄官:年齡須在55歲以下。
  • 其餘類科不限。

四等

  • 監所管理員、法警:年齡須在45歲以下。
  • 其餘類科階不限。

五等

  • 不限。
註: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年滿65歲者應予命令退休
學歷限制

三等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除以下類組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外,其餘不限:

  • 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 公職法醫師:依法醫師法規定,領有法醫師證書者。

四等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五等

  • 不限學歷

司法特考考試方式

共同科目

司法特考有許多類組可與其他考試搭配一起準備,像是準備司特五等錄事的考生,只要再多準備一科,就可同時參加初等考一般行政,讓考生一次準備,即擁有多次考試機會。

等別 共同科目
三等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四等
五等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備註 「◎」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專業科目

司法特考除行政執行官、心理輔導員、心理測驗員須相關科系及法醫師須領有法醫師證書外,其餘類科不限科系皆可報考,以下以科目內容做分類,讓考生可以依自己的學群專業或依自身興趣做選擇。

法政類科:適合所有學群考生,其中行政執行官須相關科系,其餘類科無科系限制。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司法
事務官
(法律
事務組)
三等
檢察
事務官
(偵查
實務組)
三等
法院
書記官
三等
四等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行政法概要
法警 四等 ※3.行政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刑事訴訟法概要
6.法院組織法
執達員 四等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強制執行法概要
執行員 四等 ◎3.民法概要
※4.行政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強制執行法概要
錄事 五等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庭務員 五等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辨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班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備註 「◎」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社勞類科:除心測員、心輔員外,其餘不限科系,適合社會與心理學群考生。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觀護人 三等
家事調查官 三等
  • 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
  • 家事事件法
  • 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包括家庭暴力)
  • 心理學
  • 諮商與輔導
  • 調查與訪談實務
監獄官 三等
心理測驗員 三等
心理輔導員 三等
監所管理員 四等 ◎3.監獄學概要
※4.刑法概要
◎5.犯罪學概要
※6.監獄行刑法概要

財商類科:適合財經學群考生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司法
事務官
(財經
事務組)
三等
檢察
事務官
(財經
實務組)
三等

體能測驗

司法特考第二試為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須測驗類科及項目如下:

類科 體能測驗及格標準
三等
監獄官
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
男性:5分50秒內。
女性:6分20秒內。
※體能測驗不計入本考試總成績。
四等
監所管理員
四等法警

口試測驗

司法特考第三試為口試,主要為三等,其口試方式及類科如下:

測驗
方式
類科
集體
口試
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類科
個別
口試
公證人、觀護人、家事調查官、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監獄官、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

成績計算

第二試體能測驗(僅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需參加),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口試成績未滿6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司法三等
  • 筆試成績: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10%,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乘以賸餘百分比合併計算。
  • 總成績:筆試成績90%,口試成績10%合併計算。
司法四等、五等
  • 筆試成績:以各科平均成績計算。
  • 總成績:以筆試成績計算。

打字測驗

錄取法院書記官、錄事人員,須參加實務訓練,在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通過標準如下:

法院書記官 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60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錄事 中文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40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司法特考體檢標準

各類組應考人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三等體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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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體檢標準說明
行政執行官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上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法院書記官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檢察
事務官
偵查
實務組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財經
實務組
電子
資訊組
營繕
工程組
司法
事務官
法律
事務組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上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財經
事務組
營繕工程
事務組
監獄官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一)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貝。
5.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6.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7.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8.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9.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10.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1.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四等體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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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體檢標準說明
法院書記官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法警 1.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執達員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執行員
監所管理員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一)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7.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8.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9.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10.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11.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2.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司法特考歷屆錄取缺額

需用、增額及錄取人數統計表

司法三等

年度
考試類科
公證人
觀護人 社會工
作概論
少年事
件處理
家事調查官
行政執行官
司法
事務官
法律
事務組
財經
事務組
營繕
工程組
法院書記官
檢察
事務官
偵查
實務組
財經
實務組
電子
資訊組
營繕
工程組
心理測驗員
心理輔導員
監獄官 男性
女性
公職
法醫師
鑑識
人員
112年
需用 增額 錄取
2 2 4
14 - 14
3 3 6
- - -
3 - 3
20 2 22
2 1 3
- - -
2 - 2
50 - 50
18 - 18
6 - 6
6 - 6
- - -
- - -
29 - 29
8 - 8
4 - 4
- - -
111年
需用 增額 錄取
2 2 -
7 0 -
6 6 -
- - -
4 4 -
16 8 -
1 1 -
- - -
- - -
47 0 -
21 0 -
12 0 -
6 0 -
- - -
1 0 -
27 0 -
3 0 -
3 0 -
2 0 -

點我切換年度


司法四等

年度
考試類科
法院書記官
法警 男姓
女姓
執達員
執行員
監所管理員 男姓
女姓
112年
需用 增額 錄取
281 141 430
53 10 66
8 2 12
29 11 43
13 - 13
466 14 485
50 9 60
111年
需用 增額 錄取
364 87 471
62 10 -
13 1 -
23 12 36
18 0 18
258 0 -
30 0 -

點我切換年度


司法五等

類科 111年 112年
需用 增額 錄取 需用 增額 錄取
錄事 92 37 132 87 18 105
庭務員 22 7 29 15 3 18
類科 錄事 庭務員
年度 111年
需用 92 22
增額 37 7
錄取 132 29
年度 112年
需用 87 15
增額 18 3
錄取 105 18

112年司法特考報名人數與錄取率統計表

司法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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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錄取
分數
缺額
人數
錄取率
公證人二/三試 8 8 正額:2
增額:2
4 50.00%
公證人一試 165 88 正額:2
增額:2
8 9.09%
觀護人 社會工作概論
二/三試
11 11 正額:7
增額:0
7 63.64%
社會工作概論
一試
193 120 正額:7
增額:0
12 10.00%
少年事件
處理法二/三試
17 17 正額:6
增額:6
12 70.59%
少年事件
處理法一試
192 137 正額:6
增額:6
17 12.41%
行政執行官二/三試 14 13 正額:4
增額:4
8 61.54%
行政執行官一試 412 213 正額:4
增額:4
14 6.57%
司法
事務官
法律事務組
二/三試
33 33 正額:16
增額:8
24 72.73%
法律事務組
一試
564 313 正額:16
增額:8
34 10.86%
財經事務組
二/三試
4 4 正額:1
增額:1
2 50.00%
財經事務組
一試
35 13 正額:1
增額:1
4 30.77%
檢察
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二/三試
65 61 正額:47
增額:0
47 77.05%
偵查實務組
一試
1,598 862 正額:47
增額:0
66 7.66%
財經實務組
二/三試
29 29 正額:21
增額:0
21 72.41%
財經實務組
一試
199 100 正額:21
增額:0
30 30.00%
電子資訊組
二/三試
7 6 正額:12
增額:0
6 100.00%
電子資訊組
一試
83 45 正額:12
增額:0
7 15.56%
營繕工程組
二/三試
9 9 正額:6
增額:0
4 44.44%
營繕工程組
一試
67 33 正額:6
增額:0
11 33.33%
心理輔導員二/三試 3 2 正額:1
增額:0
1 50.00%
心理輔導員一試 56 32 正額:1
增額:0
3 9.38%
監獄官 男性二/三試 40 40 正額:27
增額:0
27 67.50%
男性一試 347 264 正額:27
增額:0
49 18.56%
女性二/三試 6 6 正額:3
增額:0
3 50.00%
女性一試 45 29 正額:3
增額:0
9 31.03%
公職法醫師二/三試 5 5 正額:3
增額:0
3 60.00%
公職法醫師一試 8 6 正額:3
增額:0
6 100.00%
鑑識人員二/三試 6 6 正額:3
增額:0
3 50.00%
鑑識人員一試 38 29 正額:3
增額:0
6 20.69%

司法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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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錄取
分數
缺額
人數
錄取率
法院書記官 4,942 3,312 正額:364
增額:87
471 14.22%
法警 男性二試 108 104 正額:62
增額:10
76 73.08%
男性一試 1153 766 正額:62
增額:10
120 15.67%
女性二試 32 30 正額:13
增額:1
17 56.67%
女性一試 501 355 正額:13
增額:1
38 10.70%
執達員 567 374 正額:23
增額:12
36 9.63%
執行員 177 100 正額:18
增額:0
18 18.00%
監所
管理員
男性二試 320 313 正額:258
增額:0
261 83.39%
男性一試 1731 1217 正額:258
增額:0
364 29.91%
女性二試 63 57 正額:30
增額:0
31 54.39%
女性一試 534 359 正額:30
增額:0
75 20.59%

司法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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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報考
人數
到考
人數
錄取
分數
缺額
人數
錄取率
錄事 2,915 2,089 正額:87
增額:18
105 5.03%
庭務員 714 499 正額:15
增額:3
18 3.61%

111年司法特考報名人數與錄取率統計表

  • 司法特考(三、四、五等)
    統計表查閱:點我

司法特考相關事宜

考場地點

約考試前2~3周公告
六考區舉行:
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
體測、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應考人應自行選定應考考區、等別及類科組,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考生可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試區」查詢(實際日期以考選單位公告為準)

司法特考薪資待遇

司法人員考試屬於司法體系,依職務、等別不同,各職缺採用不同的專業加給,詳細可參考「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十一」、「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十二」、「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七」、「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八」及「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九」。

等別 職等起敘 薪水
司法
三等
薦任
第六職
等本俸一級
52,000~80,000
司法
四等
委任
第三職
等本俸一級
43,000~54,000
司法
五等
委任
第一職
等本俸一級
32,000~35,000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學習資源

專屬學習資源

多元學習

面授學習

面授學習

直播學習

直播學習

在家學習

在家學習

視訊學習

視訊學習

函授學習

函授學習

完整課程

完整課程平均200堂
以上課程

由淺入深課程規劃
保證課程堂數絕不縮水
平均200堂以上課程
讓你快速考取
視訊學習

視訊學習無限觀看課程

採用視訊學習課程,
手機APP即可預約上課時間
輔導期間內不限次數,
可無限制反覆觀看課程
現場直播

現場直播

若臨時來不及趕到現場上課
也可利用志光專屬系統
免費直播觀看正在上課的課程
在家學習

在家學習

只要購買在家補課點數,
不論是面授班或視訊班,
皆可在家回顧觀看台南志光的高普考課程(以授權科目為主)
上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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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年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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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幫您準備好了
工具書

工具書

法典、工具書、測驗卷
依照學習進度,
逐步發放
智慧服務APP

智慧服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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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幫你整理在手機裡
自修教室

自修教室

輔導期間無限使用
名師講座

名師講座

考前修法、
重點提醒講座
讓你應考沒煩惱
總複習班

總複習班

把厚厚的書
變成一本講義
成為你的考前祕笈

豐沛的教學資源

免費歷屆試題

免費歷屆試題

專人成績落點分析

專人成績落點分析

申論題閱卷服務

申論題閱卷服務

讀書會

讀書會

學員專屬用餐區

學員專屬用餐區

專屬班導師

專屬班導師

常見QA

司法特考常見問題

不是法律系可以考司法特考嗎?

除三等的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需政治、法律等相關科系,及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需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等相關科系外,其餘類別非法律系都可以報考。

司法特考有報考年齡限制嗎?

三等18歲以上(監獄官:18歲~55歲);四等18歲以上(監所管理員、法警:18~45歲);五等18歲以上。

司法特考報名費用為何?
  • 第一試筆試:
    三等考試新臺幣1,400元;
    四等考試新臺幣1,300元;
    五等考試新臺幣800元。
  • 第二試體能測驗:新臺幣800元。
  • 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為第三試):新臺幣1,200元。

更多類科

預約試聽

其他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