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光公職一生幸福

課程最新速報

考試情報

國考心得分享

考選部預告修正一般警察特考規則 四等水上警察應考資格放寬

【原文轉自: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26/11/3 下午 05:34:21

(公職王編輯)考選部於今(3)日正式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預告期自115年11月3日起至115年11月9日止。本次修正主要針對水上警察人員類別,刪除四等考試輪機組與航海組須具備特殊考試及格或適任證書的限制,以充實基層人力並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海巡行列。

高普考

鬆綁資格限制,擴大基層人才來源

考選部表示,用人機關為因應海上勤務需求並有效補充基層人力,經通盤檢視工作所需職能後,衡酌相關專業需求可透過後續訓練補足或篩汰不適任人員。因此,本次修正刪除了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輪機組、航海組)原先第一項須具備專技人員航海人員考試及格、岸上晉升訓練合格或持有適任證書等應考資格門檻。 

錄取人員未來的海上勤務專業職能,將於考試錄取後透過基本船員訓練等完整培訓來進行強化,並協助取得各級適任證書,以確保工作安全並滿足實際勤務需求。

配合職組職系整併

此外,配合108年1月16日修正發布、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已將「船舶駕駛」職系整併入「交通技術」職系,本次草案亦同步修訂三等及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輪機組、航海組)應考資格第二款及第三款文字,將條文中的「船舶駕駛」職系予以刪除及修正。

結語

考選部指出,本次修正草案全文已刊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法規草案公告」網頁。各界如對預告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11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向考選部提出。請立即加入【公職王會員】,並訂閱【國考生電子報】,快速了解最新考情重點。

提示 全國門市 Line 諮詢 加入好友

熱門考試精選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