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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95號

06-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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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01111

從零開始教你考公職:高普考【一般行政】的讀書計劃、自修與讀書範例,完整提供各科目的準備技巧

活動時間:2020/08/04 00:00 至 長期開放

標籤: 高普考   一般行政   讀書方法  

活動摘要:

想準備高普考【一般行政】卻不知道該怎麼讀?由志光名師親自傳授行政法、行政學、公共管理、政治學、公共政策、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的讀書方法、計劃,以及取分關鍵,幫助你快速上手公職考試!

行政法



行政法 讀書方法


行政法是相當重視邏輯跟體系之科目,行政法之解題可以透過三步驟扼要說明:
1.行政行為之定性
2.合法性及法律效果
3.救濟

三者概念之連動性及關連在於,不同的行政行為有不同的合法性要求,以及不同的救濟方式,不可以走回頭路。其內容大致如下:

1.定性,就題目當中所出現的行政行為加以定性,究係是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抑或者事實行為。
2.合法性及法律效果,在此必須就不同的行政行為檢驗該行為所需具有的合法性要求,諸如行政處分的形式合法性、實質法法性,並且據此判斷其所產生的法律效果究係如何。最後3.則是就行政處分如何救濟,其主要爭點在於選擇正確之訴訟類型以及暫時性權利之保護,還有國家賠償之主張。

透過行政法之體系建構搭配爭點之建立,方能夠快速審題並適切回答考題之問題。

此外,在行政法科目當中,務必要適切留意過往之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以及現在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這些決議抑或者裁定,往往反覆出現於國家考試題目當中,諸如108年司法官律師行政法考題,即是必須操作最高行政法院 99 年度 3 月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作為答題架構。

總之,行政法答題除了必須注意體系外,更必須留意最高行政法院之決議、大法庭裁定,始能在考試當中得心應手。

 

行政學



行政學 讀書方法


行政學(公共行政學)是一門相當年輕的學問,從1887年第一篇行政學論文〈行政的研究〉在美國問世以來,至今不過才130年左右的光景。卻因為趕上了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與許多學科之間不斷彼此交相激盪、融合演化,致使其內容在這半個世紀裡大幅膨脹,甚至還衍生出公共政策、公共管理、人事行政、府際關係等各種子學科。因此,對於非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習者而言,其內容的確較難理解,其複雜的內容如下圖所示:

具體而言,高考的行政學一科是混合題型,25題測驗題與2題申論題各佔50分。申論題多以重要的學理觀念為主,而測驗題則會平均分佈在各個命題範圍中,茲就命題範圍表列如下:

範圍 內涵
行政學基本概念 公共行政的意涵、方法與範圍;行政學基礎學說;行政國的意義與特性;行政革新與政府再造;公共治理。
行政組織理論 組織結構;我國行政組織制度設計;組織文化;非正式組織;組織發展。
行政管理技術 行政領導;行政激勵;行政溝通;危機管理;衝突管理;策略管理;資訊與知識管理;行政績效管理;機關管理。
人事與財務 文官制度設計原理與實務;預算與財務行政原理與實務。
政策分析與決策 公共政策概論;決策理論。
行政環境要素 公共關係;府際關係;比較行政;政經環境系絡;跨部門治理(公私部門協力)。
行政倫理 行政責任;行政倫理理論與規範;行政中立。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讀書方法

 

一、全像圖準備策略

從「政府施政作為」出發,牽涉到『公共行政』即政府運作過程的一切作業(公共利益、公平正義),透過各式『公共管理』技術(策略管理、績效管理、電子化政府等等)或是市場機制(民營化、使用者付費等),進而端出牛肉『公共政策』落實為民服務的理念。


二、從時事議題串連公共管理

(1) ECFA、服貿政策、核四議題、菸害防制(健康捐):政策倡導、政策合法化、議程設定、政策論證、利益團體、民意、溝通、非營利組織。

(2) 聽障奧運會、花卉博覽會、世大運:政策行銷、城市行銷、政府公關。

(3) 遠雄大巨蛋、高鐵:政策規劃、政策監測、行政中立、民營化、BOT。

(4) E-Tag、電子公文、市長信箱:電子化政府(電子治理) 。

(5) 食安政策:政策規劃、市場失靈、跨域治理。

(6) Youbike、1999:標竿學習。

(7) 機場捷運周邊沿線、南高「雙城快速巴士」:跨域治理。

(8) 高雄氣爆事件、復興航空空難:危機管理、府際關係、非營利組織。


三、整理筆記技巧

可以用補習班講義中的表或圖為基礎,重構成自己習慣或容易背誦的架構,雖內容繁瑣,但經過親自整理與製作筆記的過程,可以加深對理論內容的掌握又能同時複習,可謂一箭雙鵰之效。

(1) 分層架構,先有發展背景的全像圖,再細分各理論。

(2) 善用時間序列圖或是綜合表格。


四、申論題寫前準備

(1) 理論:掌握行政學、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的主題內容。

(2) 實務:蒐集時事個案,並且透過平時練習培養撰寫個案的習慣。

(3) 名人名言準備。

(4) 自我模擬考試:準確計時並且蓋書寫題。

(5) 排版方式與字體端正。

政治學



政治學 讀書方法

 

傳統政治學的考題共可分為「申論題型」、「簡答題型」以及「選擇題型」三種類型。其中「申論題型」為政治學學習的基礎,也是最常出現的考試類型;「簡答題型」的出題頻率通常較低,且大多是與「申論題型」搭配出題,因此在答題性質上與「申論題型」並不會具有過大差異;反觀最後一種「選擇題型」,相對於前兩種出題方式,則通常會被認為是一種較為進階的考試類型。

上述政治學「選擇題型」的「進階性」,主要表現在其「出題範圍」以及「概念的主觀性以及清晰性」之上。在國家考試當中,政治學「選擇題型」的出題數通常為25-50題。而這樣的出題數,搭配上每年五份以上的出題需求,再加上須符合「不可重複出題」的規範,使得政治學「選擇題型」始終保有上述三種出題方式當中「最廣泛出題範圍」的殊榮。

除此之外,由於政治學選擇題的題目設計,通常較多充斥著教授的「主觀意識」,因此也較容易出現「概念抑或是答案過於主觀或是模糊」的狀況(更令人心寒的是,考生們事後通常也無法與出題教授溝通答案的對錯,往往只能憑藉著「事後諸葛」的方式來為某些答案自圓其說)。而綜上所述皆為導致選擇題較申論題更難準備的重要原因。

因此,希望可以先將一些作答的技巧分享給各位同學。也希望透過這樣的分享,可以協助同學們在備考的路上更加順遂,繼續往高分邁進!


一、申論題型分析

(一)考場上的「答題策略」決定你讀書的重點:

幾乎所有的申論題考試皆有時間限制,而這相對的也代表考生們必須在有限的時間之內完成申論答題。因此,考生們在作答時必須考慮到以下四個問題:


1.作答行數的分配問題:

申論題的寫作時間有限,而每一個人寫作的速度也都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正式的考試當中,留意自己的寫作行數,有時候會比時時刻刻注意時間更能夠控制自己的答題節奏。平均來說,在一場以兩個小時為單位的申論題考試當中,建議的寫作量每一題約為28~35行,每一行約為18~28個字。而對於比較不擅長回答的題目,答題亦不可少於15行;相對的,面對自己較為擅長的題目,答題則建議最好不要超過40行。

事實上,當你已經寫到第30行的時候,就應該要開始思考接下來要如何收尾的問題,以免壓縮到其他題目的答題時間。

因此,在「答題篇幅」有限的前提之下,理解自己寫作時「需要那些素材」,自然也會影響我們在讀書時「需要記得甚麼東西」(寫不下去的東西或是素材已經充足,即不需要再多花時間記多種版本)。


2.作答的結構應如何分配:

一個好的「答題結構」,應該要包含「名詞解釋」、「觀念連結與運用」、「舉例」、「延伸論述」等四個部份。其中,「舉例」及「延伸論述」往往會被考生們所忽略;至於「名詞解釋」部分,倘若題目未特意要求,也常常會被略而不提,而這些都是同學們須特別注意的事項。在比重的分配上,以一題作答約30行為例,建議的結構為;作答的前3~5行先進行名詞解釋;5~20行進行觀念連結與運用;20~27行做為舉例之用;27行以後則以延伸論述為主。


3.何謂基本題?何謂進階題?

在四題的申論題當中,往往會有2~3題被設定成為「基本題」,該類型的題目往往重複率較高(如利益團體、選舉理論、政治體制、三權關係、自由民主等概念題組),且在給分上也會較為寬鬆。反之,「進階題」則為一些較少重複出現、可能與時事相結合、須綜合應用的題型。遇到「進階題」時,倘若是自己未曾看過或是不熟悉的概念,切記不可放棄,盡量以自己所學回應,如此即可獲得不錯的分數。


(二)善用「答題策略」,只記重點也可以拿到「基本分」?

政治學相關的概念既多且廣,內容瑣碎且大多需要記憶。乍看之下要背的東西還真不少。但其實只要掌握住答題策略,我們可以輕鬆的發現,很多看似重要的資訊,在真正考試時,往往會面臨「根本考不出來」的窘境。而有些資訊,在考試的時候寫出來固然有助於加分,但礙於審考官的評分標準,在加分的幅度上仍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因此,倘若準備時間真的不足,一些如地名、人名、國名、歷史事件、概念發展流程等較為細瑣的概念建議可以用一些「替代性」的概念取代,而不用一一牢記。唯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做法僅可以使考生拿到「基本分」,為考前複習時間有限下的變通做法,倘若希望每一題皆拿高分,同學們仍需要求自己進行更大範圍的背誦才行。


(三)教授是怎麼出題的呢?

教授的命題方式,可以區分成為:「教科書型命題」、 「教授研究領域型命題」以及「時事型命題」三種類型。其中最少出現的類型為「時事型命題」,最常出現的則為「教科書型命題」。善用各種不同類型命題的特點,可以協助同學們更有效率的蒐集應考資訊。


(四)勤「看」考古題

考前最後衝刺,考古題的練習勢不可少。然而究竟應該要怎麼樣準備考古題,才能夠幫助各位同學們更有效率的複習呢?同學們可以嘗試採用默想的方式,僅須思考看到這一題,你是否有想出哪幾個重點可以給予回應,應該要怎麼佈局,並使整個過程控制在五分鐘之內即可。多「想」少「做」,不久之後你就會發現,準備考古題真的可以變成一份輕鬆又有效率的工作。

二、選擇題型分析

政治學的選擇題型依其難易程度,共可被區分為「基礎題型」、「理論題型」以及「進階題型」三種類型。其中,所謂的「基礎題型」,通常皆是由「人名」、「國家」以及「基本概念」(如政治體制)等要素構成。因此不但出題的「重覆律」較高,答案內容也較不容易出現「爭議」,基本上就是「有背有分」的題目類型;而所謂的「理論題型」,則是以眾多政治學的理論作為考題基礎,其「選項」的設計方式,也大多是以「敘述句」的方式所構成。因此,「理論題型」的答題最重視的即為「理解」而非「死背」(答案不會出現在任何的參考書籍之中),而這也是為什麼老師總是會鼓勵同學們在閱讀政治學「理論」時,應以「理解」的方式為之的最重要理由。

而當同學們成功掌握了「基礎題型」以及「理論題型」之後,原則上就等同於掌握了考試當中的「基本安全分數」。然而,倘若希望可以更進一步的提高政治學的分數,朝向高分群邁進,則「進階題型」的掌握,就變成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1.別輕信自己的直覺:

政治學的選擇題型,幾乎每一年都會出現一至二題的「陷阱題型」。這些陷阱題型通常都是以「基礎題型」的外表做為偽裝(看起來複雜的題目同學們反而會較為留心在意),容易使同學們掉以輕心。因此,同學們在進行政治學選擇題的作答時,最好的狀況應是將每一題都視作為「陷阱題」,除了應認真思索題幹當中是否有刻意設置的陷阱之外,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把所有的「選項」都「看完」以後再作答,才不會出現遺珠之憾。


2. 認清合理的得分組距:

在四等或是普考的考試當中,政治學「選擇題型」的佔分為50分。然而,究竟應該拿到多少分,才代表同學們在這次的考試當中已經獲得了「高分優勢」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認清所謂的「基本題」以及「進階題」的差異。要知道出題老師在設計題目時,為了讓得分可以更容易達到「常態分佈」的結果,往往會於選擇題的配分當中,置入至少30分的「基本分數」。而這些「基本分數」的最重要特徵,即在於其皆為「有背有分」的題目設計(且通常與政府制度如「內閣制、總統制」等基本概念有關),因此只要是有唸書的考生,大多皆可以獲得分數。然而為了拉開領先考生與一般考生的差距,出題老師亦往往會設置約10分的進階題型。這些進階題型的特徵通常較為多元,有些較重視觀念理解,有些則著重在政治學的基本常識(通常是教科書上所沒有的);有些在題幹上即設置了多重陷阱,有些甚至還十分冷僻,不一而足(關於進階題型的介紹將留至下方第六點「進階題型介紹」內文中闡述)。因此一般而言,在佔分50分的選擇題考試當中,倘若可以得到88分至46分,即為高分族群。倘若可以更進一步獲得48分以上的成績,即可順利取得高分優勢。


3. 勿過分執著於「稀有考題」:

政治學學習的初、中期,往往是在準備上「投資報酬率」最高的階段。然而隨著所知漸豐,觀念概念理解益發深入,往往就會感覺到越是接近學習的最後階段,想要「更上一層樓」就益發困難。以政治學的「選擇題型」為例,過去常有剛接觸政治學未滿兩個月的同學,即可以在選擇題型當中拿到32~34分(滿分50分)以上的例子。然而隨著準備的時間拉長,這些同學開始發現,要讓自己的得分衝破40分以上,甚至是從46分邁入48分,卻可能要花費超過以往十倍以上的努力仍未可得,因此感到非常挫折。想要在這邊提醒各位同學的是,雖然這種現象在政治學的學習當中屬於正常的現象,也是每個考生在準備考試時所必須克服的歷程。然而,有時候過分追求「滿分」抑或是「稀有題型」的解答,將在很大的程度上阻礙了同學們於各科考試當中的「平衡發展」。事實上,倘若你已經邁入了高分族群,則究竟是要再花費多十倍的努力讓自己的分數從46分更進一步進入到48分(而通常這時候困擾你的考題皆為十分稀有的冷僻考題),抑或是花費同樣的努力讓自己在其他地方加更多分回來,也考驗著考生計算考試「投資報酬率」的應考策略。


4. 善用「概念點」搞定關鍵概念題型:

政治學的學習是由許多的「概念」所組成,而政治學的「概念」本身,亦往往具有一個以上的「概念點」,因此孰悉政治學當中的各種「概念」以及「概念點」,即為政治學學習當中最重要的基礎。同學們在選擇題答題時,倘若遇到的是較為進階的觀念理解題(或是主詞替換題型),則此時務必記得回歸到最基本的「概念點」進行分析,並找出概念及句子當中的「主詞」及「受詞」,交叉比對之後即可找出正確的答案。

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 讀書方法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研究與人類歷史一樣久遠,而能成為一門專業的學科,應自拉斯威爾(Harold. D. Lasswell)與賴納(Daniel Lerner)兩人於1951年合編的《政策科學:範圍與方法的新近發展》(The Policy Sciences:Recent Developments in Scope and Method)一書,被視為公共政策研究的里程碑,發展至21世紀的今日,公共政策的學術理論,從早期經濟分析到政策形成,直至當代重視政治經濟的互動,所累積的知識相當的豐碩,這對初學者期待能夠快速學習,以準備參加各項公職,確有一定程度的困難。
以政策過程的理論發展或研究途徑,學者之間存有「階段論」與「反階段論」的爭辯,在1970年代以前階段論比較盛行;然而之後反階段論則被較多的學者所主張,也是高考命題趨勢,茲加以說明如下:

一、階段論:

意指政策過程乃是「理性的過程」,此論屬傳統途徑,又稱「教科書途徑 」。我國學者吳定教授提出公共政策的發展順序為「政策問題的認定」、 「政策規劃」、「政策合法化」、「政策執行」、「政策評估」等五個階段。

二、反階段論:

反階段論者認為,政策過程即是「政治的過程」,現實的政治環境非常複雜,公共問題也不容易界定,階段論的思考並不符實際的政策現象,而成為當今高考命題之趨勢,諸如:「黨派協商互動的漸進主義決策模式」、「利益團體彼此鬥爭的多元主義決策模式」、「大型利益團體與社會互動的統合主義決策模式」、「不按牌理出牌的無政府狀態的垃圾桶主義決策模式」、「倡議聯盟」、「政策窗口」、「政策網路」等議題。

由於公共政策是一門應用性的學問,就如Easton曾對公共政策下了一個簡潔且常被引用的定義:「公共政策就是政府對社會價值作權威性的分配。」深入去瞭解一下這個定義,我們毫無疑問地發現,公共政策的命題趨勢必然朝向當今時事公共議題之應用與解釋,諸如:「一例一休爭議」、「核四是否重啟問題」、「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解決出生率下降及少子化問題」、「解決『雙低』問題的政策工具」、「年金改革問題」等。

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民總) 讀書方法


一、近年民法命題趨勢分析
最近兩三年的考題,集中在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健全無瑕疵,更精確一點說,是考在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錯誤以及詐欺,還有代理跟時效的問題。換句話說,若考生真的已經沒有時間了,則行為能力、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錯誤、詐欺、代理跟時效應該要優先選讀,可能可以在短時間裡面,最快速的提升自己的成績,但這是容易走火入魔的方式,因此,若非最後關頭,不可以使用。

二、民法總則解題格式與要領
(一)申論寫作能力的重要
1.民法總則是民法初學者的一個重要科目,除了在測驗同學對於民法總則的學說爭點以外,也同樣在測試考生,是否能夠有邏輯、有系統的對於實際案例做完整而連貫的說明。因此,一個好的寫作編排,可以十分有效果的將該題分數拉升,是作為一個考生,很需要具備的重要能力。
.2.民法總則的申論寫作,大體而言,會依照考試題型,而有不同的寫作技巧。依照目前的考試類型,區分成申論題的考試題型以及實例題型的考試題型。
3.申論題的考試題型雖然一般人認為是比較單純的考試題型,但由於每個考生寫作的面向差異不大,而且容易輕易認為自己已經完整作答,此會導致當這樣的題型出現,如何與其他考生做區隔而衝高分數,變得很重要。
筆者將過往對於解答此種題型的經驗,簡單的用四字訣來形容,分別是意、例、益、議,以利考生能夠分別用這四字訣來深化以及廣化自己的解答內容,並避免考生面對這類型的題目,不知道要寫什麼內容的窘境。
4.另一種,是實例題型的考題。這類的考題,考生遇到最大的困擾,就是不知道從何下筆,也許知道此題大致上的結論,但對於要如何陳述理由而得到此結論,常常陷於困境。因此,在實例題的寫作上,筆者分別針對題目中常見的關鍵字詞,提醒同學留意。
(二)名詞解釋型考題之解答技巧─意、例、益、議
對於名詞解釋型考題之解答,考生想要拿高分,無非要注意兩件事情:第一,內容篇幅不應該過少,所以必須能夠快速的從不同面向來解題,來抓住此題的基本分數。第二,在有基本分數的基礎上,應該試著衝高本題的分數,那就必須深化答題的內容。要做到此,筆者建議考生可以掌握幾個解題步驟面向,說明如下。
1.第一個字--意:
就是把握每個法律詞彙的意義。也就是解題時,應該要先簡單的說明,申論題所問的法律專有名詞的意義究竟為何,這是該考題最基本的。

2.第二個字--例:
就是舉例。舉例其實是最一翻兩瞪眼測出考生概念到底清不清楚很重要的一個方法。若在文字敘述上,能夠從容簡單再以定義性的文字外,舉出幾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代表考生的活用性,整個分數將會大大的提升,也會馬上區別出你與其他考生的程度。若考生能夠平常對於司法實務判決有些涉獵,適度舉出司法實務判決所提及的案例,整個解題層次將會大大提升,一樣是舉例,你的分數會與其他考生的分數有顯著差異,改題老師看到你的考卷時,也會耳目一新,而有「英雄惜英雄」之感。

3.第三個字--益:
就是申論題要做的名詞解釋,這名詞與其他名詞區分的實益是什麼。然而,很多考題其實一開始除了要考生寫出法律詞彙的意義外,都會直接告知考生,需舉出「數例」,因此,意義以及舉例,將會變成拿到基本分數而已。若能不僅僅是記憶出法律定義性的法條,甚至能夠進一步將兩個概念的區分實益劃歸出來,則代表考生的功力又更上一層。

4.第四個字-議:
就是爭議。如果能在解釋過程中,帶過實務或學說上很令人頭痛的爭點,那代表你對於這個題目的認知、看法以及廣度,已經超越了其他考生,此部分也往往是衝高分數的關鍵。在競爭激烈的考試裡面,有時往往是一兩分的差距戰,若能夠將第四個層次的思考展現出來,那考生的分數,不比別人高都很難了。
(三)實例型考題解答技巧
1.無庸懷疑案例事實的真實性:
實例題上的事實是被假設的真實,無爭論性,考生無庸去質疑假設事實的合理性。實際上,考生無庸懷疑事實發生的可能性,而要針對確定的事實去解題,除非題目不清楚,否則無庸「想太多」,要不然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如何可能針對各種不確定的可能為完整的解答。

2.不可改變案例事實:
實例的案例事實,是解題所要處理的全部事實,應「面對事實」,不可閃避或變更。常常考生之所以要閃避或變更事實,主要原因在於逃避自己沒有確實把握的問題,企圖轉移陣地,選擇一個自己曾經聽過、背過或費心準備過的題目。閃避或變更案例事實而做成的解答,縱其內容精闢,也屬「文不對題」。

3.假設性解題的必要性:
案例事實雖不能改變,但還是可以也應該做合理的推論及解釋,例如某甲是否已經結婚,或是曾經結婚後又離婚,或有時解題時間不足,若區分善意第三人是否為善意,可能導致無法完整答題的窘境,因此必要時,可以善用「事實推定」。最明顯的,莫過於民法第949條第1項規定:「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因此,若題目中,沒有特別區分占有人或受讓人是否是善意,在時間不足的情況下,直接假設該占有之第三人為善意占有人。

4.實例題解題時最重要的元素:
(1).年齡
(2).時間
(3).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行為
(註:民法總則的題目中,很大宗的部分,是在處理法律行為的效果。因此,在解析實例題的時候,必須先解決,究竟兩個當事人之間做成了幾個法律行為,必須先正確判斷法律行為的數量,才能逐一判斷每個法律行為的效果。不僅如此,民法很重要的任督二脈,就是能夠區別出「買東西」跟「給東西」在法律上是屬於不同性質的兩個法律行為。前者,定性為債權行為或稱為負擔行為;後者,則稱為處分行為。而由於負擔行為不需要以有處分權為必要,因此,出賣他人之物,買賣契約有效。但處分行為,必須要具備處分權限,因此,處分他人之物,屬於無權處分,依照民法第118條第1項規定,效力未定。)
(4).做成法律行為時之名義人為何人
(5).請求權基礎的思考順序
(6).民法總則--契、物、不、侵 :也就是依序為契約上請求權、物權關係上請求權(尤其是民法§767Ⅰ)、不當得利(民法§179)以及侵權行為(民法§184)。

刑法總則



刑法總則(刑總) 讀書方法

 

刑法總則,向來為考生間於國家考試中,相當困窘之科目;其理由在於,公法性質之刑法,每每涉及人權議題,往往爭議性高,亦造成學派間論點分歧、異說者眾。在刑法總則之答題建議上,務必於百家爭鳴之學理意見中,尋找最大公約數;以筆者的讀書經驗,以參加國家考試的角度而言,應考者應該具備如下本職學能:

一、刑法總則之邏輯思考:

刑法總則所重視的是思考邏輯;所以,本科準備上,更重要的是結合學說與判例,了解該案件中此人的行為構成了何種犯罪,並依照刑法三階論的格式:構成要件階層、違法性階層、罪責階層,從通說之角度以為判斷。

二、將困難學理化成精簡口訣:

由於多數同學對於刑法總則,都是陌生的,往往於開課之瞬即未知其義、苦不堪言,便易採取半放棄的悲觀態度,對其四肢發軟、畏懼無力。有鑑於此,筆者寄望以「將困難學理化成精簡口訣」之教學方式,以期能為初學刑法總則的考生,解說刑法之基礎觀念,以為幫助非本科系、或第一次接觸國考的考生們,能有一個簡單且易記的開始,以免發生「上考場前身影案牘勞形、上考場後腦筋空空如也」之憾事,並能藉此自信地、跨出愉悅的第一步!

三、觀摩師資題庫答法、勝過自我盲目練習:

筆者在此,要提醒參與國考的考生們,務必思考「自行寫考卷請老師批改」這個行為之意義。不知為何,近幾年來,很流行考生:「自行找考題寫作、再麻煩老師閱卷」的風氣;而且,這個潮流非常符合偏愛「一窩蜂趕集式」台灣人的文化特色;因為,台灣民眾的最愛總是,看著別人寫,自己也要趕緊多寫;卻完全沒有思考,自己是否已然讀通課本?文中之意義……。

筆者就此,要強調的是,以正確的學程而言,初學者首先,應該先認真地上完補習班正規課程之基礎;在這段正課期間中,只要讓自己能夠理解刑法總則之意義,就算及格;爾後,再行觀摩筆者題庫本之答題建議,以為學習解題技巧才是;切莫在一知半解之學習過程中即為盲目寫作、甚至將課本內容照抄一遍,以為自我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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